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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传达学习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传达学习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

12月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围绕“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重点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潘利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潘利国说,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善于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谋划开展人大工作,积极推进法治沈阳建设,着力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全市各项事业更好地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潘利国强调,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更好地站位民主法治第一线,为实现沈阳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要依法加强立法工作,从振兴发展的全局、从群众的需求出发,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突出沈阳特色,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司法工作监督,确保法治沈阳建设取得实效。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让宪法和法律深入人心。

会议还围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主题进行了学习交流。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邓福林、王健、孟昭贵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璐列席会议。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郭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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