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周反腐看点:公安局副局长在最后期限前回国自首
摘要:留给他们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六年来,八项规定严了规矩,暖了民心。
截至2018年10月底,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万余起,处理34万余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万余人。“金色名片”,永不褪色。
12月9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反腐败日。12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京举办纪念第十五个国际反腐败日招待会,125个国家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代表出席。
近段时间,国际反腐成果丰硕,有国家间的倾力合作,将外逃人员绳之以法,有潜逃海外的自动回国投案自首,有潜逃若干年的贪腐者被抓捕回国等,一个个鲜活的案例,都让国际反腐的脚步大踏步前进。
重磅逃犯接连回国归案
今年6月6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公布了50名外逃人员有关线索。其中,第30号人物郑东强于本周回国归案。
郑东强,男,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350204195309042057,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党委原副书记、原副局长,涉嫌受贿罪。2016年1月12日外逃香港,外逃所持证照:W94808693。
2018年12月5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福建省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厦门市反腐败协调小组不懈努力,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厦门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郑东强回国投案自首。
这是中央追逃办对外公布50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外逃人员有关线索之后,第4名到案的外逃人员。此前3人分别是:王颀(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原法务部总监)、赖明敏(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原行长)、吴青(淮安市棉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
公开简历显示,郑东强是福建长乐人,1953年9月出生,1975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厦门大学本科学历,二级警监。郑东强历任厦门市公安局经侦处副处长、处长、思明分局局长,1995年6月任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1999年6月任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巡视员,2011年5月起任厦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巡视员。
也就是说,从1995年开始直到其2016年外逃,郑东强在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这个位置上干了21年。在郑东强出逃前后,厦门公安系统有多人落马,其中多人系郑东强下属。如今,反侦察经验丰富的“老公安”回国投案自首,足以对那些心存侥幸的负隅顽抗者一点启示:该不该回来,你们自己看。
两天之后,又有一位重磅逃犯落网。
12月7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一部署下,经北京市市区两级追逃部门统筹协调、持续发力,成功劝返外逃14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刘晋回国投案自首,这是五部委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后,北京市追逃追赃工作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刘晋,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综合处处长,涉嫌贪污罪,2004年9月外逃加拿大。2016年2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
多年来,相关部门对刘晋的追逃追赃工作一刻未放松。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在北京市追逃办统一协调下,东城区纪委区监委组建专人专班负责追逃工作,全面分析研判,为每名外逃人员量身定制追逃方案。五部委公告发布后,北京市、区两级牢牢抓住有利契机,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传递公告精神,在政策感召、法律威慑和亲情感化下,刘晋归国投案自首,并积极退回涉案赃款。
刘晋的身份值得注意。他出逃前后,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等高官接连落马,其中郑筱萸于2007年被执行死刑,“药监局腐败窝案”给政府的公信力带来了不可低估的影响。
反腐败国际合作日益深入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重要一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把反腐败追逃追赃提升到国家政治和外交层面,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
“天网”行动自2015年3月启动以来,已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4833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995人,“百名红通人员”54人,追回资产103亿余元。
时针拨回2016年11月16日。当日下午3时13分,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一个头发灰白、步履蹒跚的老妇人在两名女警的押解下,缓缓步下飞机舷梯后说:“逃亡的日子不好过。”她,就是“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她的回国投案自首,标志着我国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大胜利。
此前的2015年4月22日,“天网”行动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即“百名红通人员”。这份名单中的最早外逃时间可追溯到1996年,最晚截至2014年。
缉捕、遣返、引渡、劝返等是追逃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天网”行动启动当年,就有孙新、钱增德、李远寿、赵汝恒等4名“百名红通人员”从国外被缉捕归案,另有戴学民、吴权深二人在国内落网。潜逃美国14年的“百名红通人员”、杨秀珠的弟弟杨进军,便是在中美两国司法执法和外交等部门密切合作下,作为非法移民被强制遣返回中国。
因国施策、因案制宜。成绩的背后,得益于党中央把反腐败追逃追赃提升到国家政治和外交层面,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中央和省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布下天罗地网,让腐败分子插翅难逃。
8月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效果显著,发布当日就有两名外逃人员回国投案,此后主动自首的外逃人员不断增长,形成“连锁反应”。
今年7月11日,外逃17年之久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主犯许超凡被遣返回国,是国家监委成立后从境外遣返外逃腐败分子的第一起案例,也是我国在发达国家实现异地追诉、异地服刑后强制遣返重要职务犯罪逃犯的第一起成功案例;11月30日,外逃13年之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姚锦旗从保加利亚被引渡回国,是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也是我国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
对主动投案和经劝返投案者依法视情节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是我们一以贯之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牛丽英、杨立虎、陈祎娟、曾凡奇、闫永明、云健等回国投案自首的6名“百名红通人员”的判决结果看,他们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且均适用了缓刑。
对于依然在逃人员而言,政策已充分明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海无涯,回头是岸!密织的“天网”让腐败分子在海外永无“避罪天堂”,随着我国反腐败国际合作“朋友圈”不断扩充,外逃人员如果一意孤行,任凭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白白流失,等来的只能是依法从严惩处。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日益深入。截至目前,中国已与50多个国家缔结了引渡条约,与60多个国家缔结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参与了包括二十国集团反腐败工作组、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工作组、金砖国家反腐败合作机制在内的15个国际反腐败多边机制。
每一次追回外逃人员后,中央追逃办都会重申,将继续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并再次正告境外在逃腐败分子,彻底放弃幻想,抓住《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最后期限,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这个最后期限就是2018年12月31日前。留给他们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栏目主编:陈琼珂文字编辑:陈琼珂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周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