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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受挫后意难平 男子强制猥亵女学生获刑

原标题:感情受挫后意难平 男子强制猥亵女学生获刑

新闻通报会现场。石景山法院供图

正义网北京12月7日电(见习记者郭璐璐)未成人保护问题备受社会关注。12月7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与区教委发布的涉未成年案件通报会机制白皮书显示:十年以来,该院受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共计294件,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250件、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为44件。从数量上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在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整体呈逐年下降态势,只有个别年份有所起伏。

同时,白皮书指出,在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犯罪类型主要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犯罪,主要集中在猥亵儿童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分别占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总数的30%、16%、11.4%。在法院通报的三起典型案例中,刘程(化名)强制猥亵案就是一起典型的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

感觉陌生女孩与前女友外形较为相像,一时冲动,将陌生女孩当作前女友去报复,18岁的刘程(化名)走上了犯罪道路。2018年7月6日14时许,刘程在超市购物后,尾随17岁的小敏(化名)至石景山区某楼二层平台处,采取用勒脖子、言语威胁等手段,强制摸其胸部。

在小敏挣脱逃跑时,刘程追赶、拽倒并掐其脖子,后再次使用言语恐吓,并将小敏带至该楼二层9单元平台处,对其进行猥亵。随后,刘程经公安机关通知到案。石景山区检察院以刘程涉嫌强制猥亵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石景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作为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刘程为满足自己的欲望,以言语、暴力相威胁,对未成年女学生进行猥亵,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刘程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刘程当时刚参加完高考且成绩优秀,但童年的校园欺凌及青春期的情感挫折给其心理留下了阴影,致使其道德沦丧、触犯法律底线,同时也给他人的身体及心理造成了伤害。”石景山区法院未成人审判庭庭长杨洁说。

谈及该案情况,杨洁深有感触地说,家长和学校除了注重孩子学习成绩以外,更加应当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德育及底线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教育未成年人树立法治意识。同时,要对校园欺凌现象绝不姑息,尽量避免或减少校园欺凌给未成年人造成的心理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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