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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2件处分18人

原标题:毕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2件处分18人

今年以来,毕节市纪委市监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2件20人,党纪政务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向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亮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清理,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挂牌式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紧盯群众反映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社会秩序、扰乱社会治安、垄断市场经济、霸占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称霸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百姓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目前,共收集梳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6件,查结12件。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出招。实行协同办案,建立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对整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的领导。会同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采取与政治机关联合办案的方式,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快查快结快处。强化源头治理。对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后台、靠山等问题。

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对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和“双问责”,追究主体责任。压实监督责任,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甚至参与黑恶势力违纪违法行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毕节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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