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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英志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债权登记公告

原标题:天津鹏英志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债权登记公告

天津鹏英志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英志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立案侦查,现该案已侦办终结。为确保公开公正地处置鹏英志生的财产,依法保护集资人的合法权益,需全面准确地了解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相关信息,现就重庆市内涉案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自2018年12月5日开始至2019年2月2日结束。

(二)登记范围

参与鹏英志生集资人员。

(三)登记要件

1.集资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委托理财投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3.收据原件及复印件;4.付款凭证和收款凭证。

凡符合上述条件且资料齐备的,填写《天津鹏英志生案参与集资情况登记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伟 刘志涛

联系电话:18202262809 13920710729

公告期60天,公告期自2018年12月5日开始至2019年2月2日。

逾期未登记者,后果自行承担。

天津市津南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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