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台铁回应事故遇难儿童仅赔38元:属保险公司给付规定
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4日,就此前媒体报道台铁脱轨事故中,一名儿童死亡后仅获赔新台币170元(约合人民币38元)一事,台湾铁路管理部门官网回应称,上述报道所涉理赔属保险公司给付规定,并非台铁局事故赔偿范围,已向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请求协助。
新京报此前报道,10月21日16时50分,普悠玛6432次列车在冬山-苏新间东正线发生出轨事故,造成18人死亡。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12月4日有台湾当地媒体报道称,台铁出轨事故共造成5名15岁以下的人员死亡。一名遇难者家属表示,原本期待旅游平安险能先支付丧葬费用,但却被告知,依据现行保险法107条规定,不能给付未满15岁死者身故保险金,只能加计利息退还保险费(170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38元)。
针对上述报道,12月4日台湾铁路管理部门在官网发布回应称,报道所涉理赔金额属保险公司给付规定,并非台铁局事故赔偿范围。台铁局已于11月28日向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请求协助。
据台湾“中央社”今日报道,当地相关法律规定,15岁以下儿童死亡无法理赔死亡给付,只能退还保费,主要为了规避道德风险,避免父母给小孩投保高额保险后谋害儿童领取保险金。
报道称,台湾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顾立雄上午赴立法部门备询,多位“立法委员”关注质询此事。“立法委员”费鸿泰指出,包括天灾、重大意外灾害及重大传染病所导致的死亡,不是人为所致,没有道德问题,希望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努力协调,在1月15日以前有结果。
新京报记者王洪春
编辑潘佳锟校对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