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州市出台招商引资鼓励政策
12月3日,记者从兰州市经合局获悉,为广泛动员和鼓励在兰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非考核主体和个人,积极参与兰州市招商引资工作,我市制定了《兰州招商引资鼓励政策》。据了解,此次公布的鼓励政策奖励的项目引资团队和个人是指招商引资工作的非考核主体和个人,不包括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的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和公职人员。工业领域:引资个人最高奖励10万元。
对于新引进投资总额在30亿元(含30亿元)以上,且按合同约定期建设投产的工业项目,奖励项目引资团队30万元,项目引资个人7万元;其中,对属于世界500强企业、国内100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的项目,引资团队奖励再增加10万元,引资个人奖励再增加3万元。
新引进投资总额在20亿元(含20亿元)以上,且按合同约定期建设投产的工业项目,奖励项目引资团队20万元,项目引资个人6万元;其中,对属于世界500强企业、国内100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的项目,引资团队奖励再增加10万元,引资个人奖励再增加2万元。
新引进投资总额在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且按合同约定期建设投产的工业项目,奖励项目引资团队10万元,项目引资个人5万元;其中,对属于世界500强企业、国内100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的项目,引资团队奖励再增加5万元,引资个人奖励再增加1万元。
新引进投资总额在5亿元(含5亿元)以上,且按合同约定期建设投产的工业项目,奖励项目引资团队5万元,项目引资个人4万元;其中,对属于世界500强企业、国内100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的项目,引资团队奖励再增加3万元,引资个人奖励再增加1万元。服务业领域:17类项目“等资来”。
对于按合同约定期建设投入运营,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和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奖励项目引资团队30万元,项目引资个人8万元。鼓励政策所列出的服务业领域项目共有17类,并有具体的投资总额和详细要求。这些项目包括现代物流项目、金融服务项目、总部经济项目、商务服务项目、节能环保服务项目、软件与信息服务项目、航空航运项目、进出口贸易项目、电子商务项目、科技服务项目、集聚区项目、特色街区项目、县域城市综合体项目、教育项目、健康养老项目、文体项目和旅游项目。
记者注意到,其中的特色街区项目指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街长(含内街)80米以上,各类商铺数量不少于40家,正式开业的主业态商铺占总数的50%以上,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的商业街,如数码产品、文化动漫、特色餐饮、服饰家居、酒吧休闲、花鸟古玩、民俗风情等特色商业街区;教育项目指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国内外知名院校或教育服务机构投资建设的投资总额在0.5亿元以上或运营投入在0.1亿元(不含基础设施建设)以上的教育项目;健康养老项目指由国内外知名养老机构、人寿保险机构等相关企业投资建设的集医疗、保健、康复、养老、文体娱乐以及生活配套为一体,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管理先进,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大型综合性健康养老产业园或社区。单个投资总额在0.5亿元以上的医疗护理、康复保健、养老养生等项目;旅游项目指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上(不含住宅类房地产部分),集中成片开发的大型生态旅游景区、休闲旅游度假区、主题公园、特色村镇(小镇)等。农业领域:项目引资团队将获奖10万元。
对于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农业项目,奖励项目引资团队10万元,项目引资个人4万元。
特色种植业项目指新引进投资总额在0.05亿元以上的富硒高原夏菜、百合、玫瑰、中药材、马铃薯、种草业等产业项目;特色养殖业项目指新引进投资总额在0.1亿元以上的肉羊、奶业、生猪养殖、标准化屠宰场建设等产业项目;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项目指新引进投资总额在0.05亿元以上的蔬菜、玫瑰、百合、中药材、畜禽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项目;农产品现代物流业项目指新引进投资总额在0.1亿元以上的农产品物流中心、国家重点农产批发市场等产业项目;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指新引进投资总额在0.05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奖励方式:实行年终一次性考核奖励。
鼓励政策明确规定,引资获奖项目是指当年新引进的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三新”经济等领域的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年终一次性考评奖励,每个项目只奖励一次。引进成功一个项目落地,分别给项目引资团队、项目引资个人兑现奖励。奖励资金分三次兑现,项目开工后兑现25%,主体建成后兑现25%,竣工投产后兑现50%。
对于成功引进投资项目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在兰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非考核主体和个人,按照项目性质、产业链程度、投资额度、建成速度等分层次按条款给予相应资金和荣誉奖励。对于项目引资团队相关奖励资金,60%作为团队(单位)招商工作经费,剩余40%资金用于奖励招商引资有功人员;项目引资团队涉及多个主体或个人的,由该引资团队按招商引资工作的贡献大小对奖金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