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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

原标题:省检察院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

“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为迎接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上午,省检察院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蒙永山领誓。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宪法意识,进一步提升检察官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活动中,省检察院全体干警身着检察制服、胸佩检徽,举起右拳,面向国旗许下庄严承诺,表达对宪法的忠诚和对检察职业操守的敬畏。(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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