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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出台细则规范派驻(出)机构工作

原标题:平凉:出台细则规范派驻(出)机构工作

近日,平凉市纪委监委出台《派驻(出)机构工作细则(试行)》,对市直21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监察内容、工作方式、业务管理、干部管理、工作制度作出进一步明确、细化和规范,为派驻(出)机构有效开展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细则》既明确了派驻(出)机构由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与驻在部门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又规定派驻(出)机构只负责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

在监督内容上,《细则》规定,派驻(出)机构开展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等9项主要内容的执纪监督,对公职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等6项主要内容的监督监察。同时,依据《党内监督条例》《监察法》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法律,在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领导和授权指导下,通过请示报告工作、参加列席会议、通报交流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置建议等方式,对驻在部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

《细则》还就派驻(出)机构学习、公文印章管理、工作联系、谈心谈话、网络舆情处置和信息宣传审批、廉政审查、述职述廉、协作配合、责任追究、后勤保障等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供稿 欧萍 编辑 牛国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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