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西法院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会现场
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介绍全区法院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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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各媒体记者参加今天,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上需向媒体介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西法院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主要情况。
今年5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6月份以来,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全区法院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扫黑除恶工作又取得新的成效: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执法思想进一步统一、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进一步深化。
据了解,截止11月底,全区法院一审受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6件377人,已对11件166人进行了一审宣判;一审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5件38人,一审已宣判4件22人;一审受理恶势力团伙案件158件869人,审结80件370人。
下一步,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郭声琨书记提出的“十个新突破”和自治区政法委黄世勇书记提出的“五个下功夫”的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从六个方面扎实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严惩方针,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依法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和“保护伞”案件;二是深入贯彻执行“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深入调研指导,编发典型案例,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三是积极探索重大涉黑恶案件实行相对集中管辖,切实解决一些法院司法能力不足等问题;四是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加强线索排查和移送工作,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五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完善监管措施;六是坚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再依法审理一批重大涉黑恶犯罪案件和“保护伞”案件,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发布会还通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当日还组织全区法院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有关法院对6件14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以及8件52人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