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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布第六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

原标题:我省公布第六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

目前,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在对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做好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省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配合保障组已公布了五批30个典型案例,现公布第六批5个典型案例的查处、问责结果,以接受群众监督。

三十一

一、基本情况

信访投诉内容:“榆林市榆阳区牛家梁镇转龙湾村一砖厂,生产过程中有粉尘污染且产生刺鼻气体;污水排放至厂区西南方向的渗坑里,污染了村民的地下饮用水。”

二、现场核查情况

经查,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11月15日,经榆阳区调查核实,群众投诉反映的砖厂为榆林市榆阳区优盛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厂房内有2台球磨机,未配套建设集气罩、袋式除尘器、粉煤灰筒仓。粉煤灰和沙土传送带未建设密闭廊道。1台燃煤锅炉配套建设有水浴除尘脱硫设施。该设施采用石灰石和尿素作为脱硫剂。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存放于厂区西南方向循环水池内。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在厂区东北侧有2个用砖块砌成的生活污水沉淀池,其防渗措施不到位。

三、处理整改情况

11月17日,榆林市环保局榆阳分局针对该公司生活污水沉淀池防渗措施不到位、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行为,下达了《停产整治告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治;针对该公司未建设安装除尘设施的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于2019年6月前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罚款20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榆阳区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责成区疾控中心于2018年12月15日前对企业所在区域水质进行抽样化验;二是区中小企业局、环保榆阳分局共同督促企业立即制定具体细化的整改方案:企业于2019年6月底前,对生活污水收集池做进一步防渗处理改造,加装建设配套集气罩、袋式除尘器、粉煤灰筒仓、粉煤灰和沙土运输皮带(密闭廊道);安装球磨机集尘罩,建设配套除尘脱硫设施;硬化场地等。整改完成并由环保部门验收后,企业方可进行生产。

三十二

一、基本情况

信访投诉内容:“榆林市靖边县医院1号住院楼、检验楼、门诊楼污水不经处理直排城市管网。”

二、现场核查情况

经查,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

11月12日,靖边县组织有关单位调查,确认榆林市靖边县医院1号住院楼、检验楼、门诊楼等3栋楼在西院。1号住院楼所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检验楼、门诊楼不设卫生间,所产生的污水主要为洗手污水。3栋楼所产生的污水均排入院内东侧污水池,通过三级沉淀后,再用小型二氧化氯发生器点滴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2016年6月,该小型二氧化氯发生器因发生故障无法继续使用。其后,医院便采取人工投放含氯消毒剂的方式对污水进行消毒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城市管网,再由靖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按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规定,该医院每3日要投放一次含氯消毒剂(二氯异氰尿酸钠),每次投放的剂量为10千克。该医院于2017年11月13日委托第三方对所排放的污水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处理后的污水中未检出粪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等检测结果全部合格,符合《靖边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水处理服务协议》中污水进水水质标准。

三、处理整改情况

该医院擅自停用、拆除污水处理设施(小型二氧化氯发生器),也未报告、未及时恢复设施使用。医院采用人工投放消毒剂处理污水的行为,属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监管的行为。靖边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该医院立案查处,处罚款50万元,并责令其立即封堵1号住院楼、检验楼、门诊楼污水池与城市管网相连的排污口。医院要在2019年2月底前完成污水池到院内西边新污水处理站的管道建设,并对西院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扩容。管道建设完成前,该医院须对3栋楼所产生的污水进行收集,然后临时由车辆抽运至西院新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污水可排入城市管网。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案件将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靖边县对县卫计局副局长、县环保局环保所所长、县医院院长等3位同志给予诫勉谈话。靖边县医院对该院副院长、该院后勤服务部主任分别给予警告处分。

三十三

一、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的主要问题:“在汉中市城固县柳林镇陕飞大道中部闻瑃祥酒店和美食聚食府等店铺南侧的一施工工地处,有一面积百余平方米的臭水沟。有人将大量厨房油腻污水、垃圾倾倒其中,臭气熏天,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此问题已多次向当地主管部门反映,但整改不到位。”

二、现场核查情况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属实。

投诉中的闻瑃祥酒店于2017年6月22日许可开业,美食聚食府于2016年8月29日许可开业。两家餐饮店主要经营中餐炒菜,营业用房均为租赁临街居民用房。投诉中所称的“臭水沟”位于柳林镇陕飞大道中部临街居民住宅与汉中毅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毅轩公司)建筑工地之间。由于两侧地势高,此处形成一个长约30米,宽约1米的水沟。闻瑃祥酒店后面另有一面积约70平方米的水洼。水洼深度约20厘米,积水量约10立方米。水洼与水沟相连形成一个低洼地带。

经查,因毅轩公司建筑工地长期停业且管理不善造成该低洼地带雨水积聚,排水不畅,导致水体变黑。水面长有水草,漂浮有少量油渍和塑料袋,水下未发现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闻瑃祥、美食聚两家餐饮店未按要求在网上进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其厨房操作间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安装的换气扇出风口没有油烟收集装置,导致废油滴入水沟。这两家餐饮店的餐厨垃圾每天由柳林镇崔家山环卫所统一收集,集中转运至县垃圾处理厂处理。

三、处理整改情况

目前,两家餐饮店已完成网上登记备案手续,并完成油烟净化设备安装。11月15日,低洼地带积水已全部抽出,运往柳林镇桃花店村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该低洼地带也已经完成回填工作。柳林镇对毅轩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对其停办一切业务,并处罚款50万元。柳林镇纪委给予柳林镇崔家山环卫所主要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十四

一、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的主要问题:“汉中市汉台区铺镇芦坝村汉中市鸿达餐具消毒配送中心锅炉烟囱排放黑色烟尘;所排污水气味难闻,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农田,导致村民灌溉用水中有大量油渍,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二、现场核查情况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发现,汉中市鸿达餐具消毒配送中心使用的是电加热热水炉,不存在排放黑色烟尘的情况。该中心配套修建有容量约1立方米的沉淀池1座,沉淀池上方设废水外排口1个。洗碗废水经车间地漏排入沉淀池沉淀后,通过约10米长的PVC暗管排入芦坝村六组生活污水沟。经现场检查,排水沟无异味。11月17日,汉中市环保局汉台分局委托第三方对外排废水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超标倍数分别为0.12倍和0.28倍。

三、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该中心餐具集中清洗消毒服务项目未依法履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私设暗管排放生产废水以及外排废水超标等问题,汉中市环保局汉台分局依法责令该中心停产整治,立即拆除排污暗管,并对其处罚款15万元。因涉嫌私设暗管排污的违法行为,该中心负责人被移送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处理。铺镇纪委对镇经发办副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对芦坝村村委会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十五

一、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的主要问题:“安康市旬阳县神河镇周边观音寨山北麓有一片天然古松林。林子里生长的是国家保护的珍稀白皮松树。十天高速修建过程破坏了白皮松生长的生态环境,导致白皮松病虫害严重,枯死后被砍伐。”群众质疑十天高速环评编制是否合理,是否征求过当地群众意见,要求高速公路建设单位进行赔偿,补种白皮松。

二、现场核查情况

经调查,白皮松因病虫害枯死属实,修建十天高速破坏白皮松生长的生态环境不属实。

11月11日,由旬阳县环境保护局、县农林科技局、神河镇政府组成的调查组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2009年12月26日十天高速陕西段开工,2011年12月25日白河至安康段建成通车。该项目有环评批复。环评批复前项目方按要求将环评报告书进行公示并征求了群众意见,未收到反对意见。群众信访反映的白皮古松林位于旬阳县神河社区二组青松寨。在此处,十天高速白河至安康段神河1号隧道穿山而过。此处现有百年树龄白皮松18棵,树高均在10米以上,均挂有防虫吊瓶,部分树干虫蚀严重。白皮松被虫蚀死亡后,旬阳县农林科技局及时将树干砍伐,然后集中焚烧,以减少害虫数量,降低来年虫口密度,并非乱砍滥伐。2017年4月,旬阳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发现大量白皮松因病虫害严重枯死后,委托我省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排除了松材线虫病。旬阳县先后邀请省市6位专家现场指导白皮松的保护工作。专家论证认为,极端气温和桔褐天牛侵染,是导致区域内白皮松树势衰弱的原因,并针对性采取了防治措施。目前,旬阳县神河镇政府及县农林科技局外调补植了4年生白皮松300株,其成活率在70%左右。

三、处理整改情况

旬阳县进一步加大白皮松的保护和病虫害防治力度。经旬阳县纪委监委核查,未发现相关干部存在违纪问题,决定对该问题予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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