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四大“组合拳”推动企业要素成本实质下降
政策亮点
◎落实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给予稳岗补贴
◎属于我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打造用能成本优势,通过清理转供电加价、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降低政府性基金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调整优化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开展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
权威解读
省委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推动降低要素成本,在人力成本、用地成本、能源成本、物流成本等方面打出“组合拳”,努力让企业成本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这些举措如何推进?记者采访了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负责人。
降人力成本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享1年社保补贴
《意见》提出落实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政策。以失业保险为例,总费率由2015年的3%降为目前的1%,已累计为企业减负近200亿元。
有“降”也有“补”。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已出台社保支持政策,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给予1年的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招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大学生,可给予3年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意见》强调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给予稳岗补贴。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4年起,我省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照不超过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的标准,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都可申领一次。目前全省已累计为92800户企业发放超过50亿元的稳岗补贴资金,惠及近1300万名职工。
下一步,我省将扩大失业保险的参保覆盖面,把政策制度范围内的单位和职工全都纳入参保缴费范围,使失业保险基金规模更大,为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创造条件。
降土地成本
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
《意见》将分散在各行业的有关土地政策进行了集中梳理,涉及用地保障、土地供应等各个环节,供地政策、供应方式、供应价格等各个方面。“土地供应政策对所有企业都是公平一致的,但《意见》中对民营企业单独作了强调,必须与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包括国有企业一视同仁。”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意见》强调,对民营企业投资非营利性教育、科研、体育、公共文化、医疗卫生、养老、社会福利、公用设施等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按划拨方式供地。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加强与产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实施各类非营利性项目。
近日,省发改委向民营企业推出66个项目,总投资额逾3300亿元。未来,我省将给予民营企业充分的用地保障,在计划指标匹配、用地预审和报批时提供高效优质的保障和服务。《意见》还指出,属于我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降用能成本
符合条件的民企将被纳入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等政策范围
四川是国家重要优质清洁能源基地和“西电东送”基地。但长期以来,水电价格优势不明显以及丰水期弃水等问题一直普遍存在。
今年8月,我省提出探索建设若干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此举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意见》要求,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将被纳入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及留存电量、丰水期富余电量消纳政策实施范围。
此外,我省还将通过清理转供电加价、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降低政府性基金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在推动降低用气成本方面,将加强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监管,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天然气用户改“转供”为“直供”。
降物流成本
对合法装载的货车给予高速路通行费优惠
“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5个百分点。”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运输供给效率不高严重制约了我省实体经济发展,尤其是中小微民营企业。
为此,《意见》提出调整优化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对合法装载的货运车辆给予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推广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非现金支付,开展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正在进行试点方案设计。为引导货车通行费非现金支付,我省已对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的货运车辆,高速收费路段按95折收费。
今年8月,我省已出台相关措施,提出加大降税清费力度,争创全国首批物流业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省。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规范道路货运各类认证、评估、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记者 寇敏芳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