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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讲报告会

原标题:东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讲报告会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做客“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讲报告会,吸引了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市人大代表、镇街人大工作人员,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聘任专家、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等420多人前来聆听。

报告会上,郭林茂简明扼要地从“什么是宪法、我国宪法的修改、我国宪法的实施、我国宪法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容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六个方面作了精彩讲授,既有国际视野的精准阐述,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让与会人员深受启发,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明确了东莞市人大系统如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会议要求,人大系统要带头学习宣传宪法,特别是要领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宪法当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坚定人大制度的自信,增强履行好宪法赋予人大职责的使命感、责任感。要带头贯彻实施宪法,依照宪法行使好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任免权。要带头尊崇维护宪法,增强政治鉴别力、坚定政治立场,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宪法尊严,要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防止不符合宪法规定、宪法精神的内容写入规范性文件,保证宪法法律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潘新潮主持报告会,副主任周楚良、李满堂、陈锡江、何跃沛、黄耀成,党组成员黄庆辉,秘书长朱斌华出席活动。(记者 潘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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