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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能力水平

原标题:全面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能力水平

全面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能力水平

天津海南贵州三地人大常委会分别审议检察机关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

正义网讯(记者陶强)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日前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该市检察院检察长宫鸣所作的关于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天津检察机关主动转变监督理念,推动建立了市、分院以对生效裁判监督为主,基层检察院以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监督为主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322件,收到再审裁判243件,其中改判175件。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办理了71起案件,法院均纠正了原审错误裁判和调解书。开展执行监督和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2017年执行监督案件受理数上升1.3倍,与法院联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促进滞留在法院账户上的17.79亿元执行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天津检察机关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效,一致认为天津检察机关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民行检察队伍建设,提高专业能力和素养,加大宣传力度,更好履行法定职能,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比如,检察机关在办理曾某污蔑侮辱英烈民事公益诉讼案过程中,在依法高效办理案件的同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全社会尊敬英烈、崇尚英雄、崇德向善,实现了起诉一起、警醒一片、教育和影响社会面的良好效果。三要用好热点案件。通过热点案件回应公众关切、答疑释惑,可以使办案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的过程,从而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信仰。比如,在办理昆山砍人案时,当地检察机关及时披露关键信息,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等进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讲清楚了为什么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也阐明了“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的法律精神。通过此案,公众看到了司法办案对价值观的导向引领作用,看到了检察机关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的努力,更加支持检察工作,更加认同社会主义法治。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既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促进规范文明司法的内在需要。各级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检察办案开展普法宣传,把普法工作融入到检察办案的全过程,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司法裁决,切实增强法治认同,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道上一往无前。

正义网讯(记者杨帆)11月28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了该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所作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据了解,2016年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着力构建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坚持以理念变革为引领,牢固树立“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宽严相济,公正高效”“忠诚担当,廉洁奉公”三大理念,推动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紧贴中心工作突出办案重点;坚持以机制创新为抓手,着力提升监督质效;坚持以自身建设为保障,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加强业务素能建设,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水平。

路志强在报告时表示,下一步,海南省检察机关将从5个方面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树立检察工作新理念,实现民事检察工作双赢多赢共赢;构建民事检察新格局,服务保障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坚持化解难题、补齐短板,实现民事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能力水平。

正义网讯(记者李波 通讯员王政鹏)11月27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贵阳召开。该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作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据悉,2013年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以办案为中心,切实加强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逐步形成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1450件,引导息诉2845件,发出检察建议3710件,法院已采纳3144件。提出抗诉271件,法院结案168件,抗诉案件改变率为80.95%,位居全国前列。

今年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围绕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部署开展了专项工作。截至10月底,共办理涉企民事监督案件476件615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9亿余元。召开座谈会133场,走访调研企业1816家,为企业提供意见建议1628条。

同时,贵州省检察机关坚决纠正错误的生效裁判。2013年以来,共受理不服生效民事裁判、调解结果监督案件4172件,通过提出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对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271件,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274件,法院采纳裁定再审108件,监督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中违法行为3607件。

贵州省检察院制定了《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关于加强司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的管理办法》,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化的内部监督体系,2014年以来,累计评查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800余件次,不断推进办案工作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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