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医学科学院呼吁:研究和医疗机构加强伦理审查及监管
新京报快讯 11月28日中国医学科学院针对“免疫艾滋病”基因编辑双生婴儿出生事件发表声明。
声明如下:
我们反对在缺乏科学评估的前提下,违反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开展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临床操作。在发展迅速的基因编辑技术研究和应用中,学术共同体更应强调遵循技术和伦理规范,开展负责任的医学研究与应用,维护国家科学形象,维护人类生命的基本尊严,维护学术共同体的集体荣誉。
当前,生殖细胞或早期胚胎基因编辑尚处于基础研究阶段,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有待全面评估,因而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不应开展以生殖为目的的人体生殖细胞基因编辑的临床操作,也不应资助此类研究。
针对人体生殖细胞基因编辑的临床前研究,必须在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的前提下慎重开展,并应通过人组织的体外研究和包括灵长类在内的非人动物的胚胎基因编辑研究获得该技术安全有效的充分证据。
根据科技部和原卫生部2003年联合下发的《人胚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2003年原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2016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和2017年科技部颁布的《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禁止以生殖为目的对人类配子、合子和胚胎进行基因操作。
中国医学科学院作为中国医学研究的国家机构,针对目前基因编辑的技术进展和医学伦理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将抓紧研究制定可资指导有关研究和操作的技术规范与伦理指南,以期严密防范伦理不端行为发生,为该领域研究的健康发展提供专业指导意见。
我们呼吁,各研究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伦理委员会的建设以及伦理审查和科学研究的过程监管;不断强化对科研和医务人员的科研伦理知识和伦理分析论证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伦理素养。通过以上综合措施,确保科研工作者开展负责任的研究。
医学工作者是人类健康的坚强守护者,必须奉守科学精神,恪守科学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学术道德,真切把握好科技创新与伦理规范之间的关系,保证医学科技能够真正地为人类健康谋取福祉。
中国医学科学院
2018年11月28日
编辑林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