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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司法救助案件背后 同样展现检察为民情怀

原标题:不予司法救助案件背后 同样展现检察为民情怀

正义网齐齐哈尔11月28日电(通讯员梁雪)“老大哥,您已经收到45万赔偿款,不再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和国家司法救助精神,我院终止对您司法救助案的办理,决定不予救助,请您理解我们。”“我知道、我理解,感谢检察官,是您救了我,救了我们一家!”今天上午,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王建国(化名)热泪盈眶地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说。

2018年11月28日,在长青乡王建国家里中,富拉尔基区检察院对其申请的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宣告。齐齐哈尔市检察院控申处处长陆陵、富拉尔基区检察院检察长艾勇、控申科全体干警、王建国所在村村委会书记刘洋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

2017年6月的一起交通事故,造成王建国脑出血、全身多处骨折,并致其下肢瘫痪。经鉴定,王建国伤情为重伤一级。为了救治受伤的王建国,相依为命的老伴韩芳(化名)东挪西借、债台高筑,可筹措来的钱只是杯水车薪。遭此横祸,让原本就一贫如洗的家庭雪上加霜。一边是病床上急需治疗的丈夫,一边是表示无力赔偿的被告人曲某某,韩芳陷入两难。为此,她终日以泪洗面,几近绝望。

该院控申科科长杨绪超得知该案件后,主动与被害人取得了联系,并依法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在检察干警的帮助下,2018年9月18日,王建国向该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控申干警随即向区政法委提请给予王建国司法救助。

王建国夫妇的不幸遭遇牵动着控申干警的心,为了让身处不幸的二人感受司法温暖,也为了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救助案件办理期间,该科干警多次登门为王建国家送去慰问品,他们还就被害人赔偿问题多次与公诉办案检察官、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沟通交流。在得知被告人曲某某系某企业的员工,为了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向另一家企业借车,才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这一情况后,杨绪超会同法院多次做涉案两家企业负责人工作,为他们详述不予赔偿的法律后果和王建国的生活状况。功夫不负有心人,2018年11月15日,被告人曲某某与被害人王建国自愿达成和解,曲某某及两家企业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王建国人民币45万元。

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引领示范作用,深植司法为民宗旨意识,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在严格依法依规执法的同时切实让当事人感受检察机关浓浓的人文关怀,让群众感受司法为民的温暖。该院控申科长杨绪超所说:“《走一步,再走一步》是女儿中学时的一篇课文,其实我们的检察工作也是如此,我们多走一小步,‘司法为民’就会前进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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