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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认真贯彻市委文件要求 推动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选全覆盖

原标题:市人大认真贯彻市委文件要求 推动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选全覆盖

日前,市委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街道居民议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全市街道居民议事的范围、形式和议事成员及运行方式等方面作出统一规范,巩固和发展我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成果,为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明确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落实市委文件要求,部署以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选为抓手,建立和完善街道居民议事制度工作。

街道居民议事制度是指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人大街道工委具体负责,围绕街道民生实事项目和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事项,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基层协商的议事制度。议事范围包括街道民生实事项目,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重大决策事项,街道群众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问题,街道党工委或街道办事处认为需要协商的事项。议事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至两次。成员以本辖区各级人大代表为主,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人数一般在40-80人。

“今年,我市在全面实现市县乡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全覆盖基础上,还以合议制、会商制、议政会等居民议事平台,积极探索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选工作,全市92个街道中有74个街道开展了该项工作,占街道总数的80%。”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实践证明,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选工作是健全基层决策机制、扩大人民有序参与,体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有益探索,保证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下一步,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市委的文件要求,加强工作指导,促进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人大街道工委将进一步加强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和议事会议成员活动的组织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好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选工作,确保2019年实现全覆盖。(本站编辑 祝婷兰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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