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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营企业座谈会发言摘登

原标题:海口市民营企业座谈会发言摘登

民办教育需要更多的政策支持

恩祥集团总裁李福顺

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都是在为国家培养人才,应给予同样的重视。为此,建议从以下方面给予民办教育扶持: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非营利民办学校享有公办学校同等政策。落实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对企业和个人支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依法予以相应的税收扣除。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用气等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因地制宜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资金要纳入预算。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开办学校或投入项目建设。帮助民办学校与寻求优质教育资源的高层次人才牵线搭桥。建立民办学校与引入岛内的高端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对接平台,发挥民办学校入学机制灵活的优势,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困难问题。

鼓励企业成为海口人才引进的主体

观澜湖集团执行董事李佳琦

这次,在飞来海口的飞机上,我大致算了一下,自从观澜湖集团到海口发展以来,我在这条航线上已经往返飞行了超过1200次。12年,1200次,个人的小小数字,代表了我们观澜湖集团在海口投资的执念和信心,代表了我们是海口的“铁粉”,代表了我们“不辞长作海口人”的扎根心态。我们有信心在海南省委省政府、海口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整装再出发,为地区发展贡献新的力量。海口观澜湖的发展,充分说明了民营企业在海南、海口大有作为。结合在海口发展的实践,建议尽快完善出台相关政策的落地方案、执行方案,尽快建立完善形成体系化的旅游园区发展政策和政府服务模式。

在海南新一轮发展中,海口是“引资”的重地,也是“引智”的重地,最有条件代表海南筑巢引凤。建议海口从人才政策的制定上,要重点依靠企业引入人才,鼓励企业成为海口人才引进的主体,在人才的界定上制定符合现实实际的标准。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黄舸

民营经济虽然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突出亮点和重要动力,但也面临着隐性准入障碍、办事便利化不够明显、经营投资成本较高、融资渠道较少、人才缺乏等问题和困难。对此,建议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加强产业政策前期调研工作,找准企业痛点,推进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

二是进一步深化涉企审批服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全面细化的涉企审批服务流程指南,确保企业办事流程透明、可预期;持续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不见面审批(服务)”等改革,精简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建立企业诉求响应反馈机制。

三是进一步保障企业经营投资要素供应。尽快出台物流业发展规划,构建水水中转、海铁联运、多式联运等现代集疏运体系,完善物流产业园区布局,加快布局物流配送末端,设立物流设施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建设,保障园区土地、水、电等要素配备,加快园区排水、排污、道路、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重点园区实验室、孵化器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力度。

四是进一步优化融资环境。健全政银企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立重大项目融资对接长效机制;引导银行、证券、保险、基金、融资租赁、信托等金融机构为民企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做好民营企业挂牌上市指导服务工作。

加强权益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韩艺师

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大背景下,按照市委市政府“要做民营企业的‘贴心人’,让民营企业家在海口安心谋发展”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将从三个方面积极履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一是创新规范土地管理,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用地指标向经济效益高、产业结构优的企业倾斜。创新用地政策,探索产业混合用地、地下空间开发等用地政策,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供地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增加供地的主体,扩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

二是合规公正行政,保护企业权益。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企业合理利用土地等资源的权利。严格净地出让,把好土地征收、出库、供应关口,确保新出让的建设用地是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到位、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净地。

三是高效贴心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细化业务流程,编制材料范本,做到“流程上墙,详尽说明”,让企业只跑一次腿。切实“减环节、减事项、缩时限”,促审批服务工作提速增效。推行国土资源审批业务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优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加强“全城通办”建设,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高水平编制城乡规划

为民营经济拓宽发展空间

市规划委员会主任龙舒华

市规划委员会将结合当前实际,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以赴在规划编制、用地选址、项目审批等方面做好规划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民营企业项目顺利落地、加快实施。

一是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要求高水平编制城乡规划,为民营经济拓宽发展空间。加快推进海口江东新区规划编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新机遇。抓紧临空产业园规划,布局建设冷链物流、飞机维修、飞机租赁、航食、航材等临空产业。加快新海港临港生态新城规划。加快物流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促进海口物流产业发展。推进西海岸互联网总部基地和未来产业园规划,打造国际离岸创新中心,龙头企业集聚平台、科研技术转化平台、投融资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二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做好民营企业投资项目服务保障工作。深化审批改革,推行“极简审批”“函证结合”“容缺后补”“先建后验”等管理新模式,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现审批信息透明化。对民营企业进行“贴心”服务,在规划审批中靠前服务,即到即办,限期办结。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实行“不见面审批”。

三是深入民营企业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形成上门服务新机制。定期到民营企业调研服务,深入查找规划管理服务中的短板,提升服务水平。

忠诚履职勇于担当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潘永强

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海口市工商局将着力推进便利化改革,着力推行新型监管理念,着力扶持中小微企业,着力建设放心消费的大环境,着力创新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服务模式,努力当好海南“放管服”改革的探索者。

为更好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将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对标改革,优化服务。对标省、市要求,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扶持措施,以及省局颁布的“海南自贸区商事登记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发挥省会局和零见面改革试点的优势,大力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和零见面改革。探索利用商事登记自助服务设备和银行网点、产业园区、社区无偿代办工商注册业务,满足民营企业对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

二是顺应改革,科学监管。基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通过双分离——“政府监管职责与企业市场主体职责的分离”以及“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的分离”,实现四个转变——“由政府保姆式监管向企业自证合规转变”“由单一部门、单一事项的监管向多部门协同监管转变”“由以罚代管向以服务促监管转变”“由传统全覆盖式监管向基于大数据的智慧监管转变”。

三是借力优势,精准服务。利用海口市作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机遇,加快构建海口市小微企业综合服务门户,实现针对小微企业开办和成长“点对点”的国家政策、信息服务、业务指导、法律咨询、人才引进等全方位综合服务。

四是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通过活动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促进消费升级,为民营企业特别是岛内优先发展的十二大产业,提供更优更广更持久的市场空间。

五是广泛推进“全国一张网”的应用。充分利用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一张网”,加强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充分共享。

努力构建“银企命运共同体”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王品文

市金融办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决策部署,积极引导全市金融机构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一是紧抓重大发展战略机遇。引导市各金融机构围绕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重大战略,对海口市区域内、产业链上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二是积极支持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提供配套金融服务,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并给予信贷支持。

三是继续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大力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产业链融资、大数据融资等,努力实现全年涉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持续增加。

四是扩大直接融资。鼓励引导全市民营企业上市、“新三板”“四板”挂牌和并购重组,大力发展债券融资,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下一步,市金融办将积极争取监管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协同,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的金融获得性。一是努力构建“银企命运共同体”。二是常态化举办政银企对接活动。三是大力发展产业基金。四是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作用。五是探索建立民营企业融资风险分担产品。六是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七是建立上市公司纾困基金。八是支持民营企业充分利用自贸区政策。

市金融办将积极引导全市金融机构立即行动,做好“稳”(稳定融资、稳定信心、稳定预期)、“改”(改革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拓”(综合运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腾”(加大不良资产处置,盘活信贷存量)、“降”(多措并举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五字文章,助推民营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统筹重点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助力海口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推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着力点,统筹重点产业发展资金投入,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助力海口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一是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争做海南税制改革的先行者,积极争取更多改革优惠措施落地海口先行先试,助力民营企业减税减负。完善减免税费核算工作,实现减免税费精细化管理,同时督促各执收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时限和规定项目认真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确保国家和省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优化干事创业环境。放宽民间投资领域,实行“非禁即入”。鼓励优质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我市重大经济项目建设,引导优质民营企业进入农业农村、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大力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生活配套设施建设,促进产城一体化发展。及时、足额兑现各类招商引资项目和财政扶持政策资金,增强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支撑能力。

三是鼓励创新驱动。建立与企业产值、研发投入等相挂钩的创新激励机制,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落实财政奖补措施,重点支持重大研发机构引入、行业领军企业研发扶持等。加大财政投入,落实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引进和培育一批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四是积极引导产业链发展。在扶持引导十二大产业发展的同时,深化现代农业、高新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开放力度,合理调整财政资金投向。

五是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坚持“服务不谋私、支持不干预”的原则,主动出击、靠前服务。(书面发言)

落实好具体措施推动我市民营企业做优做强

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将结合我市民营企业实际情况,落实好具体措施,推动我市民营企业做优做强,营造我市民营企业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是出台产业扶持政策,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投资环境。加快修订和完善《海口市加快工业发展若干规定》《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二是更加有力地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加快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深化完善“证照分离”制度,压缩企业设立申报时间。

三是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施有效的金融政策。加大“政保贷”资金投入,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力度,通过银政合作、银保合作、企业互保、银税互动等方式,形成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多样化。

四是加快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水平。不断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力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五是开展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工程,增强核心竞争力。围绕我省十二大重点产业领域,进一步促进我市民营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激发自主创新活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

六是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健全人力资源、财税、法律、投融资、市场拓展、企业管理咨询等服务,为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提供一站式服务和各项专业技术输入,提高民营企业竞争力。

七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实体经济,为营造健康积极的市场环境保驾护航。(书面发言)

让民营企业真正成为“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主要生力军

市商务局

为更好借助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大机遇,让我市民营企业真正成为“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主要生力军。市商务局就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提三点建议:

一是以增加数量、扩大规模为核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坚持一二三次产业并举,形成各行业竞相发展民营经济的良好局面。坚持大中小微企业并重,推进不同规模市场主体协调发展。坚持本地培育与对外引进两手抓,掀起全民创业和招商引资的新高潮。

二是以提升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加快推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大力提升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企业治理机制,积极引进和探索建立先进的管理经验,培养引进高层次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大力提升企业家的境界和能力。进一步激发企业家“想干事”的动力、“干大事”的魄力和“干成事”的能力。

三是以落实政策、放开放活为重点,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放”与“管”结合。“放”,一要放权,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能下放的坚决下放;二要放开,按照“非禁即入”和“非禁即准”原则,对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实行同等待遇。“管”,一要管市场秩序;二要管行业秩序;三要管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四要管职工权益维护。“扶持”与“服务”结合。对处于初创阶段和关键跃升阶段的企业,继续大力扶持。搭建信息服务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创业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平台、产业集群服务平台、区域合作与国际合作平台、专家咨询平台等。(书面发言)

立足税收职能积极作为靠前服务促进引领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立足税收职能,响应企业需求,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引领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一是减税降负,落实政策不打折扣。将尽快试行其他自贸区已经试点可复制的税收政策。

二是优化服务,打造高效便利“软环境”。开展新一轮大调研大走访活动,统一出台措施解决问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力争2018年底前实现5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纳税时间标准再压缩10%以上。加速推进“互联网+税务”。

三是精准帮扶,纾困解难化解发展痛点。将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深化部门合作,深入推进税银互动,对纳税信用良好、生产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鼓励和推动银行依托纳税信用创新信贷产品,为依法纳税的民营企业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是规范执法,充分保障民企合法权益。扎实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抓紧研究建立民营企业诉求和意见受理快速响应机制。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进行调整完善。(书面发言)

本报记者郑文强陈敬儒高翔张甜整理图片由本报记者张俊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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