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干部任前公示:银川市副市长王勇拟任市委常委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2018年第9号)
(2018年11月26日)
根据自治区党委《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对拟任用的13名干部公示如下:
亢晟,1969年12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银川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市监察局副局长、市纪委常委;灵武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兼银川国际空港物流中心管委会副主任,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兼银川国际空港物流中心管委会主任(正处级)等职务。现任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拟任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副厅级)。
王海燕,女,1970年1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自治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副主任(副处级),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副处级),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正处级),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正处级)等职务。现任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一执纪监督室副主任(正处级),拟任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一执纪监督室主任(副厅级)。
翟军,1975年5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宁夏红寺堡扬水管理处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综合一处副调研员、副处长、接待联络处副处长、调研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络舆情协调处调研员等职务。现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络舆情协调处处长,拟任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
邵波涛,1970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处副处长、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调研员等职务。现任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综合处处长,拟任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
刘长松,1968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干部处助理调研员、副处长,自治区台联副秘书长,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政策理论研究室主任等职务。现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经济联络处处长,拟任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金柱,回族,1971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银川市委办公厅副调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拟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郭昉,1962年3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研究室主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综合法规处处长等职务。现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处处长,拟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马振林,回族,1968年7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陶乐县副县长,中卫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兼市政协副秘书长,海原县委副书记(正处级)、纪委书记,中卫市纪委副书记(正处级),市委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正处级)、政策研究室主任,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现任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正处级),拟任自治区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选朝,1963年8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陆军187师705团政治处主任(副团职),武警宁夏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副处长、宣传处处长(正团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处调研员等职务。现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处长,拟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王勇,1966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共青团宁夏农学院委员会副书记,宁夏农学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共青团银川市委副书记、书记,银川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政务大厅主任,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市双拥办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现任银川市副市长,拟任银川市委常委。
雍辉,1966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银川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正处级)、党组书记、局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现任银川市西夏区委书记,拟提名为银川市副市长人选。
高建博,1966年9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空军航空兵第六师一四零团机务大队政治委员(副团职),空军银川场站政治处主任、副政治委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副调研员、城市文明创建处调研员、农村文明创建处处长、干部处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等职务。现任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拟任吴忠市委常委。
陈宏,1971年12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共青团中卫市委员会副书记(副处级)、书记,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中宁县委副书记(正处级)、政法委书记,中卫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海兴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中卫市水务局局长等职务。现任中宁县县长,拟任中宁县委书记。
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750066。举报电话:(0951)12380-1。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8809512380。举报网址:http://12380.nxdjw.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自治区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来源:宁夏新闻网
责任编辑: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