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港澳台居民可享北京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11月27日,记者从北京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就业创业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18年12月1日起,在京求职、就业、创业的港澳台居民将享受北京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服务对象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这些在北京市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港澳台居民,可以享受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创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开业指导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其中,港澳台居民在北京市实现就业的,其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合并办理,就业登记信息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为准。中止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可到就近的街镇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据了解,全市各区人社局将针对各级窗口经办人员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打造服务平台,向港澳台居民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为他们在北京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
新京报记者 吴为 见习编辑 吕银玲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