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要闻太原市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又推新举措
11月23日,市卫生计生委举行新闻通气会,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不足、活力不够等问题,加快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基层运行新机制,我市出台《太原市关于进一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能力激发活力的实施方案》,从提升能力、激发活力、规范考核三方面推出新举措。
其中,提升能力方面,提出五项新举措,一是加大招录聘用力度,重点解决空编较多的问题,将编制到位率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医改考核体系重点推进,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编率达到80%以上;二是深化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进一步理顺医疗集团管理体制,规范落实“六统一”管理,逐步建立起“一家人”新格局,从体制机制上推进解决基层服务能力内生动力不足、水平不高的问题;三是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力争到2020年所有基层机构达到基本标准;四是加大“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力度,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联、信息通,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效率;五是改革完善基层职称评审办法,增设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序列,实施单独评审,继续进一步加大二级以上医院医师晋升职称下基层服务时限管理要求,促进资源下沉基层。激发活力方面,推出四项新举措,一是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方式和范围,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提供更多优质服务,收支结余用于发放医护人员的奖励;二是提升绩效工资总量水平,最高可达无收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总量的5倍;三是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允许在核定的总量内自主确定内部绩效分配办法,自主确定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四是加大对帮扶医生的激励和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