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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自贸试验区发布《涉自贸刑事检察白皮书》

原标题:双流自贸试验区发布《涉自贸刑事检察白皮书》

惩治各类犯罪 新风险应提前做好预防研判

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挂牌成立以来,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立足于自贸试验区实际,积极履行检察职能,通过惩治和预防各类刑事犯罪,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和培育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保障。近期,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涉自贸刑事检察白皮书》,白皮书以2017年度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双流区检察院办理的涉自贸刑事案件为基础,梳理分析刑事案件中反映的新型、同质特点和问题,并提出做好自贸试验区检察工作的相关对策和建议,旨在为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案件仍以传统型为主

新风险应提前做好预防研判

据悉,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涉自贸试验区刑事案件51件96人,主要包括侵犯财产类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破坏经济秩序类犯罪等。双流区检察院表示,涉自贸刑事案件仍以传统型犯罪为主,案件类型尚未发生明显变化,利用离岸公司、离岸账户实施逃汇、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自贸试验区优惠政策实施犯罪的情况尚未发生,未出现因自贸试验区建设而使案件类型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情况。此外,传统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出现新情况。相较过去自产自销式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开始出现产业链化的趋势。利用企业自身经营业务领域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有所出现。自贸试验区内部分企业如航空、金融保险等领域的企业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个别不法分子利用企业管理漏洞获得了企业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并贩卖给他人谋取利益,部分不法分子在获取信息后将其应用于诈骗等犯罪行为中,不仅使群众个人利益受到损害,还对企业声誉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总体来看,涉自贸刑事案件基本特点同自贸试验区成立前同范围内的刑事案件并无太大区别,但对一些潜在性、趋势性犯罪问题应当予以重视并应提前做好预防、研判等工作。

注重惩治各类犯罪

推动建立金融风险防范协作机制

双流区检察院建议注重惩治各类犯罪,强化重点领域的犯罪预防。依法打击虚构转口贸易逃汇及骗汇套利、危害税收征管、走私、洗钱等破坏自贸试验区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继续发挥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专班的专业团队办案优势,精细化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建立联系协作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建立动态研判机制,及时分析可能利用上述政策实施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预防建议。加强对涉自贸区民商事纠纷的分析和研判,重点针对各类先行先试的改革措施实行后民商事纠纷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深入分析特点、趋势、法律适用难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金融风险防范协作机制。

注重检察队伍建设

建立自贸试验区检察智库

双流区检察院将探索符合自贸试验区特点的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结合自贸试验区涉外因素多、经贸行业积聚等特点,建立涉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案件的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案件的“刑事、民事、行政”专业检察办案组织建设,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和刑事检察在知识产权领域内的有机衔接,推动涉知识产权案件的一体联动办理。

加强自贸试验区检察智库建设。通过加大与四川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高校的深度合作,聘请金融、贸易、知识产权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为顾问,通过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共同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不断拓展专业领域的研究深度和广度,形成专业化程度较高、针对性较强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法律服务保障意见和措施;充分利用检察官业务研修,加大与兄弟省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人才和工作经验交流,着力打造一支既精通检察业务又熟悉专业领域国际惯例、国际交往规则的专业化检察官团队。(记者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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