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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位河长履职不力被曝光

原标题:3位河长履职不力被曝光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杜娟通讯员赵雪峰)市河长办昨日公布了最新一期的全市河长履职情况,其中黄埔区村(居)级河长有效巡河达标率最低,而且交办问题整改滞后。为此,市河长办已向黄埔区发出通知,要求对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相关人员启动追责。

近两周上报问题率仅20%

市河长办每半个月发布一期河长管理简报,对全市河长的履职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价,以督促各级河长认真履职。简报对187条河涌的村(居)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评分,公布分数最高的十名和最低的后十名河长名单。

10月29日至11月11日,全市村(居)级河长巡河达标情况基本良好,其中荔湾区(83.14%)、番禺区(82.00%)、黄埔区(78.93%)有效巡河达标率最低。但全市镇(街)、村(居)级河长上报问题情况不乐观,其中村(居)级河长近两周平均巡河上报问题率为20%,表面上都有巡河,但实际上报问题河长寥寥无几。此外,10月22日至11月4日,全市村(居)级河长“四个查清”完成率为21%,大部分河长未能按要求完成巡河工作。11月1日至13日市河长办还抽查了全市区、镇(街)、村(居)级河长电话接听情况共289人次,共有8位村居级河长未接听电话。

此外,每期简报还公布3位履职差的河长具体情况,本次被曝光的3位河长分别是黄埔区金紫涌村(居)级河长徐绮梨、番禺区谢石环山河村(居)级河长区细桐、花都区胡屋河村(居)级河长吴大川。这3位河长都存在巡河时间不达标,上报问题少,存在打卡式巡河等问题。

市河长办要求启动追责

市河长办还向黄埔区委、区政府发出了《关于对黄埔区水环境治理工作履职不力人员启动责任追究的通知》,其中指出,在10月29日至11月11日,黄埔区治水工作推进不力、行动滞后、成效较差:村(居)级河长有效巡河达标率低,在全市排名倒数第一;村(居)级河长巡河不达标且0上报问题人数多,不达标人数在全市排名第四;交办问题整改滞后。1月1日至11月13日期间,交办问题49个,已整改25个,未整改24个,整改率仅为51%,在全市排名倒数第二。

此外,因履职不力被曝光的3位河长中有一位是黄埔区河长。黄埔区村(居)级河长徐绮梨管理的金紫涌水体黑臭,河涌两岸居民区和散乱污区域密集,违章建筑较多,工厂、居民楼和餐饮店废水直排河涌。徐绮梨在2018年1月1日至11月13日期间(共317天),共巡河202天,巡河达标率仅为60%,不符合每日一巡的要求。此外,该河长在317天期间仅上报过2个问题,但市级巡查在其管辖河段发现了12个问题,存在履职不力、应付式巡河问题。

市河长办要求黄埔区认真调查核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河长履职情况,并依照《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尽快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对在上述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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