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星Note7爆燃案”时隔两年判赔当事人一台电脑
新京报讯(记者 吴荣奎 见习记者 李一凡)时隔700余天,回先生终于等来了判赔结果——三星赔偿其受损同型号电脑一台,其他诉求遭驳回。今日(23日)上午,曾引发社会关注的“三星Note7爆燃”民事纠纷一案,在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宣判,针对“赔偿同型号苹果电脑,驳回其他诉讼请求”的判决结果,回先生对新京报记者称,“不满结果,将上诉”。
2016年,回先生开通微博账号痛诉,“自己购买的三星国行版Galaxy Note 7(下称:Note 7)爆炸,并有一台苹果牌笔记本电脑因此受损”。
回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后,曾与三星公司多次沟通,“觉得自己没有得到消费者应有的保障和尊重,决定起诉三星”,要求法院确认三星中国公司在2016年9月2日发布的《中国三星电子官方声明》构成对原告的欺诈,并赔偿相应损失。
今日(23日)上午,时隔两年后,这起民事纠纷案件宣判。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三星中国公司不存在故意欺诈;仅支持原告回先生诉求中,“原价赔偿受损的笔记本电脑”一项,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对此结果,回先生向新京报记者表示,“非常不满意”,将考虑上诉。
“自己只是想讨个公道,不想再有人因此受损”,回先生称,不在乎三星被判赔多少。目前,已联系律师,将向法院提起上诉。
针对该判决,三星(中国)23日则公开回应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
另据媒体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前后,“三星Note7疑似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屡见报端。2016年10月11日,三星宣布,将永久停止生产Note7手机,要求所有合作伙伴不再销售和置换Note7;同时,三星中国亦公布了国行版Note7的召回细则。
新京报记者 吴荣奎 见习记者 李一凡
编辑程磊校对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