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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颍泉: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审查4人

原标题:阜阳颍泉: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审查4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理顺机制。先后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监督监察工作中加强分工协作的通知》、《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查调查工作联合行动工作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专班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建立完善月调度、线索“双向”移交、定期研判、直查直办和跟踪督办等五项工作制度,构建顺畅高效的运行机制,切实提升工作实效。

协同作战。加强与政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注重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先后2次与公安机关对接有关问题线索。参加政法机关组织的调度会、调研会等联席会议3次,联合成立4个联合督查组,完成对8个镇(街道、园区)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深挖线索。进一步畅通“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监督举报渠道,加强对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舆情中有关问题线索的关注力度,对2014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已排查并向区政法机关、公安机关移交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个。

直查快办。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分办、处置、审查,明确专责科室负责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督导督办,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监委直查直办,对复杂疑难案件实行督导督办,切实提高执纪监察的质量和效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已立案审查、调查4人,留置2人。

注重结合。将扫黑除恶执纪监督监察与“严惩微腐、规范微权、管好微官”专项整治、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廉政审核等工作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中,对全区1597名候选人问题线索过滤筛查,提出不宜使用30人,严把源头预防关。(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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