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莆田南日镇一民宅未经任何法定程序即遭强拆
户主质疑带队领导涉嫌以权压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3日讯 在莆田市南日镇岩下村,有一幢房屋格外引人注目。一幢外观已完工,内部还在进行部分装修的崭新民宅却坍塌了一角,钢筋外露,碎石成堆。房屋的主人沈文兴告诉记者,自己有合法手续的旧改房被南日镇政府非法强拆,这一切都是当地部分领导缺乏法治意识,以权压法导致的后果。在收到沈文兴的投诉后,近日,福建法治报记者赴南日镇进行采访。
镇政府未经法定程序即强拆
一审被判决违法
由于旧房已成危房,2015年,沈文兴向当地政府申请旧房翻建。当年10月30日,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向他颁发了秀屿区【2015】农个建字第577号《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用地130平方米。在其后的建设过程中,面积为155平方米,存在超面积的现象。为此,2016年7月16日,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沈文兴做出《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沈文兴告诉记者:“南日岛上超面积建房屡见不鲜,我们家超过的面积不算很多,而且收到通知书后我们也按要求进行了部分整改,之后政府没有采取下一步措施,我们当然认为已经通过了政府的核查,于是就继续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南日镇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南日岛上违建的现象确实较为普遍,甚至违建在村民心目中形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村规民约”,农民建房,面积误差十几个二十平方米,有时也在所难免。真的要较真,南日岛的房子要拆一大片。
2018年4月9日,南日镇政府在没有经过任何书面行政决定或通知,没有履行催告和公示程序的情况下,由镇党委副书记林敏带了一队人驾驶着钩机把沈文兴的新房子钩掉了。当时,沈文兴80岁的老母亲当场晕厥了过去。由于修建房子已几乎花光家里的积蓄,房子被钩掉之后,沈文兴已无力修复。沈文兴告诉记者,特别是面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时,房子根本没办法住,但是他母亲还是坚持住在里面,要当地政府的一个说法。
记者看到,位于南日镇岩下村山下35号的房屋如今已是一片残垣断壁。钢筋外露,碎石成堆,屋前还堆满了碎裂的红砖。沈文兴递过了三张共计23800元的发票介绍说:“这些砖头都是我哥哥堆放在这儿的,买来花了两万多块,如果说拆我房子是因为违建,那把两万多块钱的砖头全部碾碎,又是何故?这是不是侵财犯罪?是不是构上了刑事立案的标准?”
最终,沈文兴走上了司法维权的道路。今年6月25日,莆田荔城区法院作出【(2018)闽0304行初57号】判决:“南日镇政府未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就强制拆除沈文兴已经建成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故应予确认该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虽然一审赢了官司,但由于南日镇政府提出上诉,该案还未终审,所以沈文兴被拆了一半的房子还是突兀地矗立在海风中。
林敏是南日镇分管拆违工作的镇领导,按理说应该对这块法律非常熟悉,为什么会在没有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就进行强拆呢?之后,沈文兴想起了强拆之前和林敏的一通电话,以及强拆当天并非工作人员的南日镇云万村村民魏玉荣家属出现在现场围观,沈文兴心里似乎有了一个答案,林敏并非不知自己知法而犯法,“他就是想以权压法,以权代法!”
电话录音从调解谈到违建
投诉人质疑两者有关联
虽然没有收到政府的书面告知,但沈文兴想起了今年4月1日当天与林敏的一通电话。“可惜我当时没有在意,电话里的内容是让我赔偿魏玉荣家属30万元。我拒绝之后,林敏就说了我家违建要拆的事情。因为当时也调解了很多次,我没有在意,但没有想到,真的是因为没有答应他提出的调解条件就来拆我的房子。”
原来,今年2月1日,沈文兴与魏玉荣驾驶摩托车相撞,魏玉荣因伤势较重不治身亡。经秀屿区交警大队的勘察取证,最终认定魏玉荣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沈文兴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其后,林敏就成为了这件交通事故中两个家庭的居间调解者。“我的意思是法院判我多少我就赔多少,按照以往的判例,像这样的事故,我最多赔十来万,而林敏一开口就是三十万。我们家建了房子之后真的没有太多结余,这样有失公允的调解,我们真的无法承担。”
由于此段录音是南日镇本地方言,记者并不能核实电话录音中对话人的身份和具体的语意,但是据精通方言的数位南日岛村民介绍,这段录音中,其中一人确实提出了沈文兴给三十万元就结案的调解方案。而此后,此人也确实告知沈文兴家里的房子存在违建的情况。
“我的房子是合法手续审批的,即便是部分违建,政府来拆违也是政府行为,为什么魏玉荣的家属会挤在强拆人员的队伍里围观?是谁通知他们来的?”想到这,沈文兴后背一阵发凉,他怎么也不敢将交通事故调解和强拆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