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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背后的一窝“贪鼠”

原标题:城市绿化背后的一窝“贪鼠”

“身为红花岗区园林管理处处长,该园林处以詹宗文为首20余名党员干部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采取多种手段套取园林绿化款、大肆收受贿赂,涉及资金340万余元……”日前,遵义市红花岗区园林管理处一起窝案,成为了当地群众茶余饭后议论的热点。

沆瀣一气,套取私分花样多

“账上那么多的钱还没有用出去……” 2012年的一天,财务科科长任珊一句话点醒了处长詹宗文,经与任珊一番商议后,两人决定套点钱出来用用。

随后,在詹宗文的授意下,任珊和办公室主任蒋昭英找到长期合作的绿地公司,以绿地公司的名义为园林处购买了一辆轿车,并与该公司签订一份虚假的租车合同,按照租车合同分三次套取租金12万元,这第一次套取出来的12万元用于返还绿地公司垫付的购车款。之后,詹宗文、任珊、蒋昭英三人再以同样的方式套出“租车款”4.3万元予以私分。

有了套取“租车款”的成功经验后,詹宗文等人逐渐开始扩大套取的范围,从苗木补植费到园林工程款都不放过。至2013年开始,詹宗文先后伙同李华、周帝等人通过伪造虚假的苗木购置合同、委托中间公司代收欠款冲抵费用等方式,套取交通肇事补植费11万余元、道路绿化费39万余元、园林工程款40万余元,共计近百万元进行私分。园林绿化的各类款项俨然成了詹宗文等人的“提款机”。

红包激励,各展才能谋私利

“最近工作有点多,你们也辛苦了,这是我的一点心意……”2016年的一天,詹宗文给前来汇报工作的养管科副科长马援杰一个事先准备好的红包。

“其实,领导发红包给我们,也是希望我们能听招呼,多为他做事,多给他找点收入,这在我们单位几乎可以说是人尽皆知的一项激励措施,只不过每个人所得红包的次数、金额要根据各自的工作量和你的创收来决定……”,马援杰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向办案人员交待到。

在詹宗文推行的红包激励措施下,周帝、李华、任珊等核心成员各展才能,在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笼络人心、套取资金、分发红利。任珊作为后勤财务科科长,更是在套取资金案件中充当出谋划策的重要角色。蒋昭英作为办公室主任,负责上传下达,协调各方,并以经办人名义在虚假发票上签字捺印。在系列案件中,各成员“同甘共苦、同贪共腐”,筑成了腐败集团的利益堡垒。

金钱打点,验收达标开绿灯

随着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的增多,詹宗文等人的胃口已不是套取私分的那些钱能够满足的了。于是,找承接工程项目的园林绿化公司要点钱来用用就成了詹宗文等人眼中理所当然的事了。

在红花岗区“双创一巩固”园林绿化工程、“腾飞遵义.金秋菊展”布展等项目中,詹宗文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承揽工程行方便、开绿灯,在明知绿地公司供应的油粑、盆花质量不达标的情况下,仍安排副处长李华进行验收,事成之后索贿受贿共计80余万元。副处长周帝伙同马援杰安排龙坑镇天祥园林苗圃场法定代表人任天祥采购游园垃圾桶,收受其回扣共计1.6万元;安排工程承建商柯杰承接园林处中心城区道路中央花池内隐形护栏维修更换工程及园林处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收受其回扣及好处费共计3.84万元……。

“其实,如果严格按照标准的话,我们公司承接的很多工程项目验收肯定是过不了关的。但是,因为我们平时就已经打点好了,验收过后我也懂得起,所以,这些年园林处对我们的工程项目验收可以说是一路绿灯!”遵义市绿地园林景观公司法人代表程某向办案人员交待到。

2018年5月,红花岗区园林管理处处长詹宗文、副处长周帝、李华、财务科科长任珊4人被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一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余涉案党员干部分别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遵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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