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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交沈阳第十七批44件群众信访投诉问题

原标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交沈阳第十七批44件群众信访投诉问题

11月21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转办了第十七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其中涉及沈阳市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44件。涉及13个区、县(市)和6个市直部门,和平区3件、沈河区5件、铁西区5件、皇姑区2件、大东区8件、浑南区2件、于洪区6件、沈北新区1件、苏家屯区6件、辽中区1件、新民市1件、法库县3件、康平县1件、市建委1件、市城管局1件、市环保局1件、市交通局1件、市林业局1件、市水务集团1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环境问题75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23个、水环境问题14个、噪音问题14个、生态环境问题3个、辐射问题2个、土壤问题10个、其他类型问题9个。

沈阳市第一时间启动第十七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整改工作,依据案件属地负责原则、案件首办负责原则、案件办理迅速及时原则、案件办理认真准确原则,全部转交给相关区县和市直部门。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正在积极行动,立接立办,边督边改,迅速组织核查,依法依规办理、问责。(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邱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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