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研究实施扶贫产业保险等工作
11月22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景俊海主持召开省政府2018年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实施扶贫产业保险等工作。
会议讨论并通过《吉林省扶贫产业保险实施方案(暂行)》《吉林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办法》《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决定按程序上报或印发。
会议指出,发展产业是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主要途径和长久之策。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精准施保、特惠扶持,发挥扶贫产业保险风险防控和经济补偿功能,选择实力强、能承担风险的保险企业,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扶贫产业全覆盖,有效推进扶贫产业稳定发展,切实提升产业支撑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防止因灾返贫现象发生,确保实现预期收入,保证不落一人一户、按时高质量高水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会议强调,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事关人民群众民生福祉、身体健康。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监管短板,系统防范风险,建立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明确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定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风险点管控,真正强监管、补短板、堵漏洞、防风险,切实提高监管能力水平。
会议强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必然要求。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问题,确保行政执法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切实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副省长石玉钢、李悦、朱天舒、安立佳,省政府秘书长彭永林出席会议。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法律顾问、参事列席会议。(黄鹭/文 邹乃硕/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