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装“行车卫士”就扣证,这样的“推销”还是少点为妙
据中国之声报道,近日,云南昭通市镇雄县有网友反映,他在骑摩托赶往镇雄县城的过程中,被赤水源镇派出所民警拦住查车,要求安装行车卫士,收费300元。“行车卫士”是一款车辆防盗定位产品。由于他没有选择安装,驾驶证和行驶证被扣留。昭通市盐津县也有摩托车主反映遭强制安装追踪器,“我也是受害者,我交了钱,还有(收据)单子,我不交钱的话,还要去派出所接受处罚什么的。”
对此镇雄县公安局方面称,不是扣留,而是男子自愿暂存。“派出所警员并不强制安装,而是劝导其安装,警方也未就推广‘安全卫士’下过文件。”而昭通市公安机关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则表示,今年确实是存在这种情况,盐津县某派出所的协警在安装过程中,对行车卫士的了解不是很深,有粗暴的行为;称盐津县已全面停止行车卫士的推广,但镇雄县等地的情况还未掌握。
透过昭通市公安部门的回应不难看出,当地警方推广安装行车卫士时,确实没法排除有强制的情况。虽然当地镇雄县公安部门不承认有强制安装,称证件是涉事男子自愿暂存,可这仍难消除疑窦:就算不强制,派出所拦车兜售防盗产品就没有问题吗?
首先,即便是交警也不可以随意拦截车辆,派出所出于非警情目的的拦截,就更不可以。为了向车主推销产品而拦截车辆,涉嫌滥用警权。其次,不论出于任何目的,政府部门都不可以充当商业推销员。“行车卫士”即便确实好,当地公安机关建议车主安装,也应建议他们自行采购。按理说,作为管理部门、执法者,避嫌还来不及,却跟被管理者、执法对象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自己给自己找嫌疑,哪能这么糊涂?
▲图片来自网页截图。
以“预防车辆被盗”“便于破案”的名义强制安装防盗产品,不是当地的发明。一年前,陕西宝鸡也曝出过交警拦截摩托车要求安装价值210元的GPS,不安就扣证的情况。一年后,这种产品在云南镇雄“涨价”到300元。而两个“建议安装”防盗产品的版本,某些细节是一模一样,都是市民反映被强买强卖,而有关部门称只是“建议”、装不装“自愿”……
GPS、“行车卫士”若真的起到防盗、失窃后便于破案,车主们花点钱安装确有好处。但一是地方公安部门不可以把这种事当成“商机”;二是,为了推销产品而使劲做“拍胸脯”的广告——说这种产品“在公安机关查破盗窃机动车案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不惜拿执法公信为商业目的服务,难免给人瓜田李下的猜疑。
行政执法部门建议安装某种商品,这事确实得慎行。
□马涤明(职员)
编辑 佘宗明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