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数据详解2017年重庆居民健康状况
本报讯 (首席记者 李珩)11月21日,市卫健委发布了《重庆市2017年度居民健康状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内容涵盖人口基本情况、医疗卫生服务、居民健康状况监测、健康素养、健康生活方式、生产生活环境和重点人群健康状况7个领域。
《报告》显示,2017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为77.26岁,其中男性74.18岁,女性80.13岁。2017年,全市编制床位数18.04万张,执业(助理)医师数68419人,注册护士84768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15433.81万人次,出院人数683.43万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2017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50.63元,服务内容14大类。其中,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2.68%;累计接受健康教育1583万人次,居民知晓率53%;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6.65%;产后访视率85%;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超过261万人,高血压患者196万人,糖尿病患者56万人;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9.77%。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度提高3.06%,达到14.88%。
全市从事预防接种工作单位1956家,每年提供约1000万剂次预防接种服务。2017年,全市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均超过98%。
据了解,为防范大病风险,我市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真正为群众“病有所医”兜住底线。在大病保险分档分别报销50%、60%基础上,农村贫困人口区域内区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降低报销起付线50%、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50%。将常见慢性病、重大疾病门诊治疗纳入医保保障范围,城乡居民医保特病门诊统筹病种达到28种。
对贫困群众来说,我市还出台多种救助政策。在原有基础上,2017年,政府将160余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凡患26种特殊重大疾病和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一次性住院费用超过3万元的,及时启动重特大疾病救助,切实缓解了因病致贫家庭的医疗支出负担。同时,提高资助参加医疗保险、普通疾病门诊和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水平,将重点救助对象在一级、二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普通疾病救助比例提高到不低于80%,低收入对象普通疾病救助比例提高到不低于70%;将重点救助对象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提高到不低于70%,低收入对象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提高到不低于60%。
“我们还在全国率先设立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对救助对象医保目录外费用实施医疗救助。”市卫健委有关负责人说,40个区县全部设立了扶贫济困医疗基金,首次注入资金3亿元,对医疗救助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生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实施分段分档救助,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5万元救助,大大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