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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减灾委终止昌都市“11·03”江达 山体滑坡灾害Ι级救灾应急响应

原标题:自治区减灾委终止昌都市“11·03”江达 山体滑坡灾害Ι级救灾应急响应

11月3日12时30分左右,昌都市江达县波罗乡境内原“10·11”山体滑坡点再次发生山体滑坡,阻塞金沙江,形成堰塞湖,截至11月11日9时,堰塞湖水位累计上涨57.44米,造成江达、贡觉、芒康3县11乡共25282人转移。自治区减灾委于11月11日将昌都市江达“10·11”山体滑坡堰塞湖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等级提升为Ι级。堰塞湖已于11月12日10时50分通过泄流槽过流。目前,堰塞湖入出库水量平衡,水位基本稳定,险情基本缓解。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已于11月19日终止应急响应。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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