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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拍照费”暴露贪欲“原形”

原标题:违规“拍照费”暴露贪欲“原形”

违规“拍照费”暴露贪欲“原形”

“万宁市东澳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股原股长崔雨权,在该镇2015年拍摄危房现状全貌相片工作中,违规向259户危房改造户收取拍照费5392元用于个人开支……”近日,海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崔雨权违规收取群众“拍照费”就是其中一起。(11月1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去年12月,万宁市纪委在核查巡察移交的有关危房改造问题线索过程中,获取了关于崔雨权收取群众“拍照费”的线索。农村群众危房改造审判过程中,需要拍照,这是顺理成章的事。但让人气愤的是,竟然有基层官员把这作为一种牟利的工具,这确实是让人痛心痛恨。万宁市东澳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股原股长崔雨权就是这样一个官员。

改革开放这么多年,农村群众如果还生活在危房里,说明他们的生活是非常艰苦的,他们是农村群众的贫困户群众。党和政府关心关爱他们,对居住在危房里的群众实施危房改造资金扶持,这是一种帮扶到心坎上的惠民政策。为了减轻弱势群体群众的生活负担,政府实施危房改造拍照是免费的,然而崔雨权却把黑手伸向农村群众的危房改造项目,对259危房改造户分别以10元至4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费用,共计5392元。

更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崔雨权一边在危房改造户群众那里收取了“拍照费”,另一边却在单位报销了5700元的照相费用。从这可以看出,崔雨权对政府的惠民政策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他向群众隐瞒惠民政策,违规收取群众危房“拍照费”,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贪欲。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对方哪怕是居住在危房里的困难群众,每户哪怕是为数不多的10至40元的钱,他也一定不会放过,这样贪欲旺盛的官员,一定要用党纪国法去警醒他们。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每户最多收取40元,259户贫困户群众,总共才收取5392元,这样分散隐蔽的贪腐,要发现,确实是有一定的难度。也许正是看到这种违规“拍照费”的隐蔽,所以官员贪欲“原形”就暴露无遗,对这样的官员,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依法严惩。(作者:江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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