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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价”金手镯戴了一年缩水2克

原标题:“一口价”金手镯戴了一年缩水2克

购买手镯时一口价,不按黄金重量计算,换款时却要称重,少了2克要补差价。究竟合不合理呢?最近,株洲市民段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记者杨洁规

【投诉】手镯换款时,竟少了2克

11月20日,段女士告诉记者,去年6月,她在位于株洲市芦淞区汉华国际商业城的金一珠宝店购买了一款金750手镯,标签价格为3590元,折后价为2872元。因手镯变形,今年“双11”期间,她到该店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此时珠宝店已经更名为张万福珠宝店。销售人员对手镯称重,显示重量为4.09克,比对交易记录后发现,这款手镯当初在销售时重量有6克多,“说现在少了2克,不抵那么多钱了。”

“2克有一粒珠子大小,手镯又没损坏,这2克金子去哪了?”段女士说,手镯因“缩水”2克,最后换新时只抵扣了1898元,让她损失了974元。

尽管有疑问,段女士又换购了一款手链,这一次她要求销售人员在单据上注明新手镯的重量。回到家,段女士找出了去年购买手镯的商品质量保证单,发现并未标注手镯的重量,“我就感觉掉进了‘圈套’。”

【商家】2克黄金去了哪里,我们也说不清

“2克黄金去了哪里,我们也说不清。”张万福珠宝株洲汉华店销售经理罗莎介绍,一般开具的发票中都不会注明重量,以产品标签中标注的重量为依据,“消费者有要求,我们才会把重量打上去的。”罗莎表示,店家有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重量才能参加换购,否则需要补足差价或扣除相应费用。

张万福珠宝株洲汉华店经理郭女士解释说,段女士购买的手镯属于“一口价”黄金饰品,是不以黄金重量计算价格的,其正常损耗的范围在0.1克至0.2克。“达到2克这么多,确实也不好说。”郭女士说,为弥补段女士974元的损失,在换购时,店方特地给了新品七折优惠以及赠送礼品。

提醒

购买黄金饰品

核对重量后再购买

芦淞工商分局建设工商所的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像段女士买的“一口价”的黄金饰品,都是工艺金,不是足金,且按件计价,而不是按克计价。此前,该所就已向辖区内商家告知,要求商家明确告诉消费者,以免因产品重量问题引起消费者误会。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金器时,无论是“一口价”还是按克计算,都要求商家在交易单,尤其是标签上注明金器的价格、重量等信息,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有合法的依据、凭证。“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饰品时,最好当场复秤,核对清楚重量后再购买。”建设工商所所长李龙涛说。

鉴于经过折算后,确定该珠宝店所送的礼品,已与2克金价相当,段女士表示理解,“以后再买金器时,一定就重量问题向商家核实清楚,以方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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