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没有酒的菜单上为什么出现了“酒水服务费”?
“酱萝卜16元、洋葱炒土豆……酒水服务费300元……”2018年初,宁波市象山县涂茨镇纪委在开展正风肃纪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张可疑的菜单。
菜单显示时间为2017年年初,报销内容为公务接待的餐费,报销金额等均符合相关规定,但是消费项目中“酒水服务费”一栏却引起了纪检干部的注意,“酒水服务费,单价300元,数量1,金额300元。难道在公务接待中提供了酒水?”
根据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省内公务活动禁止提供烟酒。涂茨镇纪检干部又仔细查看了菜单和相关单据,却没有发现有酒水费用。没喝酒怎么会有酒水服务费?是公款酒水消费被“偷梁换柱”,还是这笔费用另有隐情?
涂茨镇纪委迅速展开对该问题线索的调查,向菜单报销人镇发展服务办的陈吉林了解情况:“今天主要是向你核实一些事情。这张发票及菜单复印件你看看,有印象吗?”
“这张发票我记得,是我经手的招商引资接待客人的餐费,报销都符合规定的,有什么问题吗?”陈吉林说道。
“你再仔细看看,菜单上为什么会有300元的酒水服务费?”镇纪委书记何增辉问道。
“酒水服务费?我想起来了,那天吃饭的时候我自带了一些酒,酒水服务费应该就是开瓶费。当时菜单没仔细看,没想到还要收酒水服务费的,早知道就自己付掉服务费了。”陈吉林后悔道。
这笔酒水服务费的来源终于查清楚了,原先怀疑的公款饮酒问题并没有发生,但即便是“私款”饮酒,也是公务接待中绝不允许的行为。面对陈吉林的解释,何增辉严肃指出了其中的问题:“这不仅仅是违规报销的问题。根据《象山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省内公务活动禁止提供各类烟酒。相关纪律规定平时都是多次强调,你不知道吗?”
“这个规定我知道的。平常公务招待我都是按规定来的。就是那天来的客人比较重要,脑子一热,想着自己带一些酒去招待,不是用公家的钱买问题不大,应该也不会被发现,没想到……归根结底,还是我的纪律意识没有认识到位。”陈吉林自责道。
2018年6月9日,经象山县涂茨镇党委批准,由镇纪委对陈吉林进行警示谈话。
执纪者说:
烟酒不上桌是公务接待的最基本要求,却被部分基层干部视为“小事”。但“大节不可失,小节不可纵”,只有管好这些“小事”,慎初慎微,发现违纪苗头就马上纠正,不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一套,才能保证不出大事。(宁波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