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营经济发展迎来新的春天
林毅夫(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院长)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目前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实践证明,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于11月1日主持召开了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回顾了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经济发展的非凡历程,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宣示了我们党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坚定立场。在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党和国家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是明确的、一贯的,是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的。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的6个方面的政策举措,是针对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最突出问题给出的有效应对之策。为贯彻落实这些重要政策举措,我认为,重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推动。
一要引导和鼓励广大民营企业家树立长期发展的信心。要让广大的民营企业家充分认识到,我国经济拥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发展潜力和回旋余地,有13亿多人口的巨大内需市场,拥有全球最完整的产业体系和不断增强的科技创新能力,人力资本丰富。总体来看,我国经济发展健康稳定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生产要素条件没有改变,经济长期稳中向好的总体势头没有改变。我国有能力有条件维持中高速经济增长的目标,每年全世界25%~30%的市场扩张仍然会在我国。上述这些都意味着,我国是民营企业发展机会最多最好的地方。
二要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把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地、落细、落实。特别是在简政放权方面,要继续为民营企业“松绑解套”,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标准化。
三要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的成本。
四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落实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既定政策。着力解决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惜贷不敢贷甚至抽贷、断贷等问题。增加金融产品,完善直接融资市场,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发展能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新的金融机构。鼓励现有金融机构将更多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借助金融科技的支撑,更多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在服务民营企业的同时实现自身的更好发展。
五要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政商沟通机制,促进政商双方“亲”“清”交往。各级党委政府应建立覆盖面广、互动经常的政商沟通机制,探索建立各级党委和政府与商会、企业的沟通联系机制,健全企业诉求的收集、处理、督办、反馈制度,使民营企业反映问题、解决困难有途径。
六要优化环境、厚植土壤,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执行政策一视同仁,为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要稳定预期,保障民营企业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
我坚信,只要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开拓创新,我国的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新的春天。
(转摘自《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