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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原标题:衢州: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近日,衢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衢江区大洲镇农技员黄永明等人失察失职问题。2013年至2015年,衢江区大洲镇某种粮专业合作社在申报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中,以虚假交易方式套取商品有机肥财政补助资金20.56万元。时任衢江区大洲镇农技员黄永明、毛明华、余良光、桂兴龙等人对该项目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对该合作社套取财政补助资金问题失察失职,造成不良影响。黄永明、毛明华、余良光、桂兴龙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龙游县模环乡副乡长宋小兵“慢作为”问题。2017年12月,宋小兵在全县生猪整规工作推进会上作表态发言,但在实际工作中推进缓慢,擅自将模环乡整治完成时间从2017年底推迟到2018年5月底,贻误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宋小兵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副乡长职务。

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公共财政支付中心主任夏小孟等人“不作为”问题。清湖街道办事处公共财政支付中心总会计毛金忠在兼任清湖工业基地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期间,对2016年4月启动的江山市集体经济薄弱村“红色物业”经济园项目财务资料未进行规范处理。夏小孟在接到反映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该项目长期未建账,造成不良影响。夏小孟、毛金忠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开化县音坑乡国土所所长翁宇涛等人不认真不负责问题。2007年至2013年期间,音坑乡儒山村党支部书记叶勇平在未办理供地手续,未取得用地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音坑乡儒山村建造厂房,属于存量违建问题。2017年3月,叶勇平又在未取得批文的情况下建造厂房,且在收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仍坚持施工,属于新增违建问题。音坑乡国土所所长翁宇涛,国土所原所长徐鱼水,党委委员、副乡长郑东红,原党委委员、人武部长余永红等人对叶勇平违建问题排查处置不当;县“三改一拆”办公室工作人员吴鹏审核把关不严,将新增违建认定为存量违建,采取了错误处置方式。叶勇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翁宇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郑东红、余永红、徐鱼水、吴鹏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衢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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