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法院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在滨海新区,有一家经营水上娱乐项目的企业,在扩大经营过程中,资金链断裂,不仅员工将其告上法庭,77家债权人还与其对簿公堂。法院判被告偿还欠款以及拖欠的工资,但被告却无力还债,其中一家债权人索性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滨海新区法院受理此案后,面对6亿元债权,本可以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然而,承办此案的合议庭法官经过审慎研判,多次深入实地与管理人、债权人和职工进行沟通交流,多方征求债权人意见,并客观评估企业品牌、资产维护、债权人利益、职工安置等因素,决定打破常规,采取“放水养鱼”边破产边经营的方式,抓住经营“旺季”的有利时机,助力企业经营状况回暖向好,力争达到既为企业带来新生,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双赢”效果。
继续让企业经营也要承担一定风险,在经营过程中若出现问题,非但没补上窟窿,可能窟窿会越来越大。为此,法院联合其他部门为企业经营的娱乐场所紧把安全关。今年6月份,娱乐场所开门纳客,在经营三个多月后获得了利润,解决了员工8个月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同时增加了债权人可供分配的财产值。“感谢法院,帮我们渡过了难关。”企业负责人说,和法官们打交道,他们不是冷冰冰地秉公执法,而是充满温度地一次次到企业帮助解决难题,他们是真担当、有作为。
此案只是法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津八条”出台后,市高院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创新创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12条举措每一条都是站在企业家的角度“量身定做”,特别是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加大对发明、专利等创新程度高的智力成果的保护力度。天津老字号“起士林”、天津雅迪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都通过法律途径讨回了合法权益。
天津正在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激励企业家安心创业、放心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