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分钟漏接4个电话”处分撤销,有些问题还需探讨
来源:侠客岛
沸沸扬扬的“安徽干部因洗澡未接电话被党内警告”一事,今天有了进展——处分撤销。
按照全椒县委的最新通报,在媒体报道该事之后,该县县委责成县纪委对问题进行了全面复查:“根据复查情况,县委认为,原处分决定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县纪委常委会已研究决定,撤销对张伟同志的党纪处分。”
看上去,是个“甚遂民意”的结果,对吗?
事情并不简单。虽然处分已经撤销,但仍有问题值得探讨。
全椒县委情况通报
“冤屈”
其实,昨晚两位岛叔也在聊这件事,但没有动笔评论。为啥?因为按照媒体的报道和此前的处分通报,实在显得有些“奇葩”。
有太多不合常理之处。具体来说,至少有以下几点:
1、时间。事情发生于3个多月以前,8月23日。当时,安徽省巡查组正在全椒县就脱贫攻坚进行巡查。当晚19:31分至19:35分期间,巡查组连续4次拨打县农村公路局副局长张伟手机,张伟没有接听电话。1个半月之后,10月8日,全椒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伟党内警告处分。又过了一个多月,这件事才被媒体报道出来——其实,如果不是县纪委把这则通报挂在官网上,也不知此事会否引起如此重大的反响。
2、逻辑。此次事件有个核心逻辑,也就是张伟“被处分”的逻辑。此前的县纪委处分通报中,逻辑是这样的——第一,8月,县扶贫办已经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帮扶责任人做好接受省脱贫攻坚巡查组电话访谈准备,而张伟恰恰未接电话;更关键的是第二点:张伟未接听省脱贫攻坚巡查组电话,“给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3、“冤屈”。澎湃新闻在采访当事人张伟时,张伟先是“表示不便评价这一处分”,其次叙述了当时的情况:他有饭后遛弯的习惯,当晚未接电话是因为当时正在洗澡,孩子接了电话,之后再回电,那头没人接了。
说起来,全椒县改正错误的速度还是挺快的。昨天说注意到这一舆情,“近期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今天就已经认定“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
但其实,昨晚岛叔翻遍该县纪委网站,也找不到此前的处分通报。搜索“张伟”、“洗澡”等关键词,也没有搜索结果。提前删掉了处分通报,恐怕也给今天的撤销处分做好了准备。
处分
党内警告处分不是闹着玩。10月8日全椒县纪委作出处分决定时,距离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刚刚过去一周。
按新版规定,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受到这一处分的情况有很多,违反六大纪律(政治、组织、廉洁、生活、工作、群众)的任何一项,视情节轻重,都有可能受到充分,从警告、严重警告、撤职、留党察看到开除党籍不等。
通俗来说,党员要“犯事儿”才会被处分。按照新版处分条例,理想的状态是,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处分要有章可循,处分条例就是最明确的“章”。但同样,这东西也不能变成“口袋”,什么都往里装。
拿此次事件来说,虽然处分已经撤销,但是有一个关键事实还未披露:按照当事人说法,因为洗澡没有接电话,到底给全县的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怎样的“严重不良影响”?如果没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处分就不知从何说起;如果说未接电话就给全县脱贫工作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至少从目前的信息披露看过于牵强。
按理说,省级巡查组巡查完,无论有没有问题,都会给该县进行情况反馈。因此,“洗澡未接电话”事件究竟造成了多么“严重不良影响”,应该有案可查、有迹可循。当时的通话记录当然更可以查证。这些事实究竟如何,希望可以公诸于众,而不让案件仅仅止步于给当事人撤销处分即止。
教训
这并非吹毛求疵、小题大做。
党纪处分是严肃之事,是严肃的组织行为,对当事人有直接影响。如果仅凭一个模棱两可的“严重不良影响”的描述、而缺乏支撑这一描述性判断的事实,给予处分就显得随意,“随便什么都往里装”,不仅不能服众,也消解了执纪行为的严肃性;如果是上级巡查组认定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而事件起因是洗澡没接到电话,就显有违常理;如果事实上有“严重影响”、为了化解舆论压力迅速更改判定,就更变成了另外一件事。
所以,作出处分决定的背后逻辑才是真正应该公布、真正应该梳理的核心事实。事实认定不同,呈现的问题不同,需要追究责任的主体也不同。
从全椒县委的通报看,他们对此次事件的起因认定是“执纪问责简单化”——“县委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防止执纪问责简单化。”
知错能改、反应迅速是好事,但不可能所有的问题解决都靠媒体监督。教训何在?权力不能任性,不能随意挥舞纪律处分大棒。那样党内监督就走了样,甚至会被怀疑是否“挟私报复”,更让普通干部寒心。基层干部也是人,他们的压力也很大,今天火爆的80后干部白发照片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巧合的是,就在10月8日全椒县纪委给予张伟警告处分之后一天,中办、国办就下发了《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里面有这么一句关键性表述:“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加强督促整改,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也不能简单搞终身问责。”
岛叔当时的批注是:发现问题了别光想着问责基层干部,也想想政策有否需要改进的地方。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那是懒政。
文:明日绫波
责任编辑:闫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