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交沈阳第十一批32件群众信访投诉问题
11月1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转办了第十一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其中涉及沈阳市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32件。涉及12个区、县(市)、开发区管委会和2个市直部门,和平区1件、沈河区4件、铁西区3件、皇姑区2件、大东区6件、浑南区3件、于洪区3件、苏家屯区3件、辽中区2件、法库县1件、康平县1件、经济技术开发区3件、市环保局3件、市城管局1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环境问题56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17个、水环境问题11个、噪音问题8个、生态环境问题2个、辐射问题2个、土壤问题10个、其他类型问题6个。
沈阳市第一时间启动第十一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整改工作,依据案件属地负责原则、案件首办负责原则、案件办理迅速及时原则、案件办理认真准确原则,全部转交给相关区县和市直部门。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正在积极行动,立接立办,边督边改,迅速组织核查,依法依规办理、问责。(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邱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