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子证照国家标准明年起施行 网上办事更便捷
新京报快讯(记者 许雯)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时代到来,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行政效力的电子文件,日益成为企业和个人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今日(1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联合发布电子证照6项国家标准。今后,每个电子证照将有自己的“身份号码”,异地电子政务业务办理也将更顺畅。
此次发布的新国标包括《电子证照 总体技术架构》《电子证照 目录信息规范》《电子证照 元数据规范》《电子证照 标识规范》《电子证照 文件技术要求》《电子证照 共享服务接口规范》6项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信息中心副主任柴德华介绍说,目前电子证照已在全国多地实施,提高了行政效率,但仍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证照系统多分散建设和管理,整合应用困难,而且证件信息和文件标准不统一,大范围共享互认难。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电子证照系列标准规定了电子证照应用的总体技术框架、统一的证照分类规则和证照基础信息。例如,《电子证照 标识规范》为每个电子证照赋予“身份号码”,《电子证照 目录信息规范》以业务指导条线和服务事项为主线,综合考虑颁发、持证主体和用途等维度,明确了证照分类的规则。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司长于欣丽指出,制定发布电子证照国家标准将为国家电子证照库和基础平台建设,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推动证照类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等提供标准支撑,有助于推动实现全国“一网通办”,让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更顺畅,让百姓切实感受办事更便捷。
据了解,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强标准的宣传培训和实施推广,加快推动各部门各领域应用标准,支持其他电子文件的标准化工作,完善电子证照国家配套标准,推动电子文件管理与国家各项事业的深度融合。
新京报记者 许雯 见习编辑 马瑾倩 校对 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