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门头沟交通局原局长涉职务犯罪 2人涉案获刑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新京报记者今日(16日)注意到,审判信息网披露的两份判决书显示,北京门头沟区交通局原局长涉嫌职务犯罪,牵出北京佳鑫蓉达修缮安装工程队负责人王树善和门头沟区交通局财审科原科长王鹏,二人分别因贿赂和贪污罪,获缓刑一年、一年半不等的刑期。
根据指控,2002年至2010年间,被告人王树善为在北京市门头沟区芹峪口检查站改扩建、芹峪口综合检查站等工程建设中寻求竞争优势,先后多次给予时任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的索某(另案处理)好处费及财产性利益,总计40万元。在索某被查后,王树善的行贿行为被公安机关发现。
同时,索某受贿一案还牵出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财审科原科长王鹏。根据公诉机关指控,索某于2005年至2008年间,利用职务便利,要求北京长城安装修缮工程队、北京泰亚星都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将该局向二单位支付的部分租车费用,总计20万元予以返还。在此期间,被告人王鹏利用担任该局财审科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帮助索某接收、保管、使用以上资金用于其个人私用。后王鹏被门头沟区检察院传唤到案。
经审理,朝阳法院认为,王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协助他人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王树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构成行贿罪。
最后,法院判决王树善犯行贿罪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一年半,罚金10万元。王鹏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新京报记者刘洋
编辑潘佳锟校对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