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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为民营经济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标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为民营经济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18年11月14日,自治区高院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和民营企业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精神等,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主持会议,要求全区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增强为大局服务的观念,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各级法院要找准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着力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妥善审理各类新型金融案件、涉脱贫领域案件和涉农案件等,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妥善审理涉及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的各类案件,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体制机制。要服务保障改革开放,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服务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要服务保障民生建设,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要按照“两个毫不动摇”的要求,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坚守公平正义价值追求,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平等,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黄海龙指出,今年是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全区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郭声琨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加快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积极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作用,履行好服务群众、定分止争、维护稳定的作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推广运用在线调解、在线诉讼服务,探索构建“互联网+社会治理”调解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智能化、全天候、全方位、人性化的诉讼服务。要大力推广繁简分流、速裁团队的运用,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质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黄海龙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文件,认真组织学习和培训,提升审判工作水平。要继续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集中清案,整改反馈意见,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发挥执行工作大格局的作用,确保“三个90%、一个80%”核心指标稳中有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审判职能,探索集中管辖模式,坚定不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化水平。加强宣传引导,为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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