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狗患治理,应定好边界
社会治理之道,就是要找出意见不同方的最大公约数,制定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办法。而前提是,要厘清不同意见方的权利边界。在治理“狗患”这件事情上,亦是如此。
现在狗患乱象丛生,主要原因就在于各方的权利边界不清,大家都强调自己诉求的绝对合理性,这样不但不利于解决问题,还有可能激化矛盾。诚然,爱狗者有养狗的权利,可是,犬主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必须保证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甚至侵害。不爱狗者也要明白,公共空间属于全体人,虽然要求犬主文明养狗的诉求是合理的,但要求全面禁止养狗、遛狗也是对他人合法权利的漠视。
如果双方各执一词,完全不尊重和理会他人的合理诉求,就会陷入自说自话中,甚至引起很大的争议。这也是为什么云南文山“禁止7点至22点遛狗”和郑州“34个犬种禁养,一家只能养一只狗”的严格规定会引起舆论争议的原因。过度支持了不喜欢狗的人的诉求,却侵害了养狗人的权利,难免有失公允。而犬主常说“狗不咬人,不用拴狗绳”,以及无视宠物狗随地大小便的行为,也是过度强调了犬主的权利。
“狗患”治理,说到底,就是爱狗和不爱狗的人都守好自己的权利义务边界,谁也别越位。而规则制定者或管理部门的责任,就是要合理划分好双方的权利义务。既要防止养狗人滥用自由,也要避免因为个别养狗人的不文明行为,让狗成了不受欢迎的“替罪羊”。
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很多,其中包括讲道理、守规则、有底线、尊重他人……文明社会中,动物和人类可以和谐相处,而不是连宠物都无法接纳。社会对宠物狗的态度,其实也代表着社会文明的水平。
文明社会,狗才可能是人类的朋友,而非“狗患”。而解决之道,在人不在狗。(乐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