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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通报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原标题:金华:通报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自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来,金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加大惩治力度,发现并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巩固专项治理成果,近日,金华市纪委通报了其中的8起典型案例:

1、婺城区城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应韶华扶贫工作失职失责问题。应韶华在任城北街道民政助理员、残联理事长期间,对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的发放审核不到位,没有及时核减已故残疾人,导致该街道有2名残疾人死亡后仍在领取补贴。2018年9月7日,应韶华被实施诫勉措施。

2、兰溪市民政局社救福利科科长舒兴旗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12月起,兰溪市民政局按上级要求同时使用新旧两套系统办理低保审批业务。由于新系统不够完善,舒兴旗在未向局领导汇报情况下,自行决定单独采用旧系统对低保申请有关信息进行手动核对,致使核对审批时间超出规定时限要求。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间,共延期审批357人次低保申请,平均延期一个月左右,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舒兴旗被兰溪市纪委党纪立案。

3、东阳市东阳江镇农业和农村办公室原副主任徐杏元虚报冒领国家涉农补助资金问题。2010年9月至2015年8月期间,徐杏元利用负责东阳江镇农业技术补助项目申报、核查及经手发放的职务便利,以虚报冒领等方式骗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共计23.24万元。2018年3月,徐杏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义乌市赤岸镇官余村原党支部书记朱天明骗取受灾补助款问题。2012年8月,因“海葵”台风对义乌造成较大影响,义乌市开展台风倒房恢复重建补助申报工作。朱天明在官余村申报补助过程中,通过伪造村民朱某某户房屋在台风中倒塌并重新建造的事实,骗取补助款3.6万元,并与朱某某将补助款私分。目前,朱天明已被党纪立案,并被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5、永康市方岩镇柘岭下村党支部书记胡荣华工作失职,会计胡洪江、出纳应天矿违规领取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问题。2016年,胡洪江、应天矿(非中共党员)在未参加农村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况下,以村会计、出纳补贴的名义违规领取村民胡某2014、2015年度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6342.5元。其中,胡洪江领取3171元,应天矿领取3171.5元。胡荣华在明知胡洪江、应天矿未参加农村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况下审核同意,致使两人违规领取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2017年9月,胡洪江、胡荣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胡洪江、应天矿违规领取的补贴予以追回。

6、浦江县花桥乡前坞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法转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黄法转在担任前坞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村林地基地道路建设工程中侵占集体资金90万元,采用重复报账等形式套取村集体资金21.76万元,以重复包装建设项目等为手段多报移民补助资金12.1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7年8月,黄法转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武义县白姆乡民政助理员徐立新在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7年至今,徐立新在对低保对象审核工作中履职不力,未动态掌握低保户生活变化状况,对整体生活条件好转,已经超出农村低保户标准的2名低保户没有及时上报调整,导致其继续享受低保政策。2018年9月,徐立新被实施诫勉措施。

8、磐安县窈川乡川一村资金互助会管委会主任郑岩周、会计郑忠兴资金管理不力问题。2017年7月14日,郑岩周、郑忠兴在办理互助会员借款中,无视互助会章程以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滥用职权,未经审查公示和报批、超限额借款等问题突出。此外,2017年7月至8月,郑岩周因承包窈川某工程缺乏资金,由郑忠兴以香榧、茶叶种植名义为其办理借款手续,先后三次违规超限额向互助会借款共计14万元。2018年8月,郑岩周、郑忠兴分别被党纪立案。(金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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