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和:“四项措施” 积极拓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来源
今年以来,太和县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探索挖掘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有效方法,通过采取“四项措施”,多渠道发现和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积极拓展问题线索来源。1至10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15件,立案127件,党纪政务处分121人。
职能部门收集线索。注重加强与财政、扶贫、审计、民政等单位的横向联系,密切协作、信息互通、成果共享,从相关专项工作检查报告中,梳理出问题线索。对梳理排查出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统一登记造册,及时入库管理,准确分类,按照管理权限集中规范处置。受理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提出处置意见,逐级审核,及时处置,做到问题线索“零暂存”,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开设“绿色通道”及时安排深入调查核实,强化监督执纪。
信访举报梳理线索。充分发挥好信访主渠道作用,认真细致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将收到的信访举报进行全方面深入分析,筛选出问题线索。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及时受理信访问题,避免线索流失,认真分析研判,坚持深挖细判,力争全面触及核心问题、关键问题,切实提高信访举报的处置率;同时,加大对移交下转件处理的督办力度,确保办信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监督检查发现线索。县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组建专班,抽调人员组建成督查组,围绕对象精准、资金使用精准、项目安排精准、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全面专项检查复核,摸排出问题线索。同时,加强统筹协调,主动谋划,提高问题线索预见和预判能力,全面压实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机构的责任,针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缺乏清醒认识,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精准度不高、帮扶措施不得力等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严肃问责,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
巡察发现移交线索。把扶贫领域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纳入专项的重要内容,巡察组通过查看会议记录、账册账薄、台账档案、开展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将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反馈问题线索。巡察办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并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移交问题线索没查清、没查全的不放过,对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不放过,对查核不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重新调查。对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的问题线索,予以组织处理、立案审查处分或移交司法,并报县委巡察办销号办结。(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