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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南谯:1-10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3人

原标题:滁州南谯:1-10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3人

今年以来,滁州市南谯区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的同时,转变执纪理念,把严查扶贫领域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作为正风肃纪的杀手锏,取得了明显成效。1-10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3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诫勉谈话55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理16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理11人,运用第四种形态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人。

抛砖引玉,注重警示教育。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讲、严、立”专题教育,制作22块警示教育展板开展全区巡展;对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写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结合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沙河镇新塘村两委干部违规领取移民资金、章广镇原常山街道党支部书记王守胜违规骗取危房改造资金案专题警示教育,支部书记现场宣布违纪事实和区纪委通报内容,党员交流发言,畅谈体会,起到了震慑效应;利用“监察之路”、“漫说酒桌办公”动漫片开展新媒体宣传,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案发单位开展“酒桌办公”专题讲座,收到了抛砖引玉的效果。

刮骨疗毒,严查重点领域。聚焦“扶贫领域腐败”、“酒桌办公”隐形变异明显且存在反弹势头等问题,坚持早抓、抓早,系统抓、抓系统,深挖彻查扶贫领域窝案串案,1-10月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6件11人,其中窝案2件8人,已全部办结,给予党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6人。针对违规饮酒、隐匿列支招待费等突出问题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通过作风检查、专项督查、突击检查等深挖细查问题线索,1-10月共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饮酒等“酒桌办公”领域违纪案件6件10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提醒谈话4人,诫勉谈话2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占比80%,查处的案件数量和科级干部比例较去年明显提升。

踏石留印,用好“第四形态”。大胆探索“监察委十二种调查措施”方式的运用,对乌衣镇原党委副书记朱龙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果断采取留置措施,与辖区公、检、法部门联系,及时成立案件协调领导小组,抽调全委精干力量全程参与办案,目前已调查审查终结,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开展“监察法释义”和“新条例”专题学习活动,抽调16名同志到省、市纪委办案或跟班学习,不断提升执纪审查能力。(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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