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丽水: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为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日前,丽水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云和县国土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塘镇政府和石塘镇小顺村相关责任人员在处置违建过程中失职渎职问题。云和县国土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塘镇政府、石塘镇小顺村等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不力,导致该县某公司的大面积违建行为在长达两个月的时间里未被制止,造成恶劣影响。2018年7月,县国土资源局党委、石塘镇党委被责令作书面检查;县国土资源局石塘镇管理所副所长(主持工作)傅韩云和工作人员郑荣森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石塘镇村镇建设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毛庭良和小顺村住村干部、“四个平台”网格指导员王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6名责任人员均受到组织处理。
2、景宁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原站长刘来水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2年11月,刘来水作为景宁县市级农业“两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人,对申报项目审核把关流于形式、不严不实,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致使5万元财政项目资金被骗取。2018年10月,刘来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青田县方山乡副乡长朱旭荣履职不力问题。2013年3月至2018年3月,朱旭荣任方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期间,其分管联系的村“三资”管理混乱,存在账外账问题;同时,其联系分管村不同程度存在票据联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朱旭荣作为分管领导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4月,朱旭荣受到行政记过处分。(丽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