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密云:从严从实纠正巡察发现的问题积弊
“巡察是手段,整改落实才是目的。我们建立巡察发现问题定期通报、未巡察单位先查先改、职能部门监督整改、监督部门跟进问责的工作机制,就是要通过上下共同发力,从严从实纠正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密云区委巡察办主任李广文说道。
为进一步巩固政治巡察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梳理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向全区各级党组织通报,督促问题整改。
通报问题,指病灶。本着“一人生病,全家吃药”的原则,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向全区各级党组织通报在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单位内部管理五大方面共15个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并一一列举具体表现,提出自查监督整改要求。
对标对表,除积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基层党委(党组)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巡察发现的问题为镜子,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项落实整改,发挥“巡察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
持续跟进,促整改。针对通报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通过采取日常督办和专项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党组织自查整改工作提供政策、制度方面的支持和指导。同时,将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定期督查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督办。对可立行立改的共性问题立即开展专项检查,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对因体制机制原因形成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规范,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标本兼治,杜绝问题反复出现。
严肃问责,固战果。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或自查整改“零报告”后经巡察发现仍存在通报所列问题且表现严重的,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已巡察党组织整改不力的,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予以追责问责,必要时开展巡察工作“回头看”,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文/刘贺 责编/郭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