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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林周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原标题:我市对林周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11月12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占堆率队的评估团赴林周县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验收工作。

占堆一行观看了林周县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片,听取了该县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深入林周县中学等地进行实地检查。占堆对林周县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语言文字是体现一个城市文明、发展程度的最直观标志,是衡量一个城市软实力的重要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也明确提出“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有利于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这一表述是党和国家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定位。因此,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是提高广大农牧区群众整体素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文化软实力的需要。

占堆要求,林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验收工作的重大意义,并以此次评估验收为契机,继续按照区、市语言文字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大对语言文字规范使用工作的投入力度,持续组织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民素质和城市形象,努力朝着“讲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规范字、彰显华夏文明”的目标奋进;评估团要严格标准,按照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式,实事求是地开展评估工作,确保评估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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